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

又一强奸未成年少女判守行

上次是所谓“有为”的球类国手;现在是什么理由?

问题出在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吗?

如果认知上可以宽容,强奸的定义下是重罪,绝对不可宽容啊!!

1 条评论:

黄思安 说...

所以我赞成回教法!阉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