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施袭者是个人行为

施袭者不应该道歉,这是个人行为,他已经伤害新纪元学院的招牌。

一人做事一人当,把自身的错承担下来。

叶新田接受不接受,不重要。

因为叶新田说这一拳,打的是新纪元学院,打的是董总,打的是他的出席者代表单位。

问题是这一拳,这位施袭者针对的却是叶新田这个人,这个人过去的行为。

我们不要含糊,大而化之,更或小儿化之。

叶新田不尊重沈老,我们也有选择可以不因为他某些行为认为他应该被尊重。

我个人看见叶新田的代表论,却发现他思路不清晰,自己若有问题,拿什么代表其他来开罪。

5 条评论:

啊利 说...

打人者是不對!這種暴力風氣也不可長,但我也討厭虛僞“歪鼻”人!
請那些什麽捍衛華社者搞清楚一點,今天打的是葉新田,他也許有很多身份,可是他一個人不能代表整個華社。我不會像台下的觀衆那樣鼓掌,可是看到葉新田的回復我笑了,這一拳,便宜他了。可憐的年輕小朋友,賠掉自己的前途,何必呢!

myfertilitydiary 说...

那个年轻的小孩不知会不会因一时的错手而断了前途。。。

thepplway求真 说...

打人不对,但是应该给机会他改过自新。

pingjinn 说...

一打人就是不对。

我指方法不对。

问题在于为什么而道歉?

承认错认?承认害怕面对刑法?承认冲动?如果是因为确认自身因为冲动而打人,这点错,可以道歉。但不是基于推卸过错。

难道他成年人不懂严重性?

我们必须严正看待。

如果是委曲求全,因一时的错手而断了前途。也没有办法了!

至少,他为自己行为负起责任,这点才值得尊重。

pingjinn 说...

不,有些事情不应该回头。

求情的工作在于司法程序。


我个人觉得这样的错不是一时冲动,没有人有那么大冲动去打叶。

只会令问题复杂化,而其二是他是校友,为学校做最好的东西,就是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