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

就采访陆老的事情,谁下最终判决?

keykok问!

不完全是风采的错.
Posted by: keykok @ 2134 on 一月 22, 2009 06:25 下午
其实,我相信可能会是阴谋或是陷阱,可是还是一句,为何他不克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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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的确,我没办法了解整件事情,不过“有些人”认为他能!

我看见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写的文告,很吐血!

什么是“恶质”炒作?

如何构成“恶质”炒作?请写清楚。

求证吗?公道吗?合理吗?

对,我们可以看见代表华社的一些人,开始反击!

但我想事实总归是事实,我们不要因为阴谋或是陷阱而否定事实。

问题在于做判定,盖棺论定是“恶质炒作陆老事件违新闻伦理。”

麻烦所有签名认同的人仔细思考。

你们是法官?你们掌握了真相?

你们比我们懂得更多?是当事人,更或已经从当事人或当局方面深入理解?

如果不是为什么发这样的文告?

这样当起法官,断定是非。我无法苟同,这样的做法缺乏智慧莽撞,因为要道歉是可以,但是别先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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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质炒作陆老事件违新闻伦理
29团体促风采中国报公开道歉
1月22日 下午3点10分
29个民间团体今日发布联署文告,严厉谴责《风采》杂志和《中国报》以低劣恶质的手法,采访与报导华教退休意见领袖陆庭谕先生的性骚扰事件。

联署团体也批评《风采》将炒作新闻利益的议程凌驾于记者的尊严与专业操守之上,让记者蒙受损害,同时也为社会带来错误示范,扭曲或使得社会无法正视性骚扰受害者的弱势处境。

这些团体指出,《中国报》与《风采》同属世界华文媒体有限公司,前者于1月21日详细转述报导“《风采》记者独家专访陆庭谕遭强吻”一闻,并在报导中特别注明“详细报道请见最新一期《风采》”,不仅有同集团媒体相互置入行销之嫌,也有与《风采》共谋,齐齐违反新闻伦理之嫌。他们促两报刊,应就违反新闻伦理,毫无保留地公开道歉。

联署的民间团体包括,人民之声、教总、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隆雪华青、森华青、吉华青、柔华青、昔华青等。

联署声明说,在近期爆发多名女性曾遭陆庭谕性骚扰新闻后,陆庭谕已为此毫无保留地道歉,此案是非曲直,社会自有公评,但《风采》以号称听取陆老说辞为由,派遣女记者采访,事后逞尽其大力揭露之能事,指责陆老再次犯下性骚扰之罪;细察其报道再加上陆老儿子陆华宗之澄清,其过程疑窦甚多,动机可疑,难解商业利益炒作之嫌,于新闻伦理不符,令人诟病。

点出《风采》报道五大疑点

联署文告也点出有关报道的几个疑点:

1)《风采》主管刻意忽视风险,派遣女记者前往采访;
2)记者坦陈陆老“三次强吻女同事”,但并未中断采访或阻止进犯;
3)刊登案发连环图片反证明摄影记者似乎在意拍摄工作,多于协助现场“受害”女同事。
4)事后记者一再表示愤怒但实际无所作为,反而凸现其欲盖弥彰之举。
5)最重要的还是,陆华宗指出记者隐瞒身份与采访动机,现场完全没有做笔录,还隐瞒拍照用途。

可能涉构陷受访者严重罪行

这些团体认为,此事关乎重大,《风采》可能涉嫌构陷受访者之严重罪行,必须予以说明。

“《风采》一再宣称听取陆老的说法,此时也应该毫无保留,拨出版位,刊登陆华宗的声明,以示公平,否则形同默认或企图掩盖构陷之罪状。”

虽然陆庭谕儿子陆华宗昨午发布声明,指控《风采》杂志的记者在采访过程,由始至终隐瞒本身作为记者的真实身份和采访动机,而是以尊孔“校友”的身份,假借师生情谊来探望的理由,以达到采访的目的,更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以专访形式报道,报道内容多处与事实不符,断章取义。

不过,除了《中国报》、《光华日报》及《东方日报》三报之外,《星洲日报》及《南洋商报》都没刊登陆华宗的声明。

批风采有前科,中国报虚伪

联署团体也点出《风采》为了商业利益漠视新闻伦理早有前科,社会应该对其采取严厉行动,以示警惕。

“2004年11月1日出版的第425期《风采》杂志刊登了中学生离家出走的新闻:〈14岁爱上26岁 淑雯出走日记〉。该篇报导,记者竟然未获得当事人同意,径直将她的日记原版扫描刊登。此乃严重侵害隐私权之罪行,伤害未成年少女。”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曾发起联署抗议行动,可如今《风采》依然故我,为了商业利益,粗暴伤害个人,践踏新闻伦理与专业尊严,社会应该予以强烈谴责。

另外,上述团体也抨击《中国报》的虚伪做法,该报后续报导以“陆老,我们会帮助你”作为头版头条新闻,看似要帮助陆老师,但却似乎逃避了实际解决性骚扰问题的正当做法。

“《中国报》应该以正确、负责任和专业的态度,提醒社会处理记者职场性骚扰案件的正确程序,例如在媒体组织内设立防范职场性骚扰委员会以处理性骚扰申诉、主动侦查相关事件并协助受骚扰记者以正当法律程序来讨回公道等,而不是以商业利益共谋在前,配合《风采》恶质炒作手法,虚饰关怀在后,掩盖《风采》主管对于性骚扰事件毫无作为,目的在于为自己的商业利益炒作行径脱罪。”

以下是联署文告全文

我们,以下参与联署团体,严厉谴责《风采》杂志和《中国报》以低劣恶质的手法,采访与报导华教退休意见领袖陆庭谕先生的性骚扰事件。

《风采》将炒作新闻利益的议程凌驾于记者的尊严与专业操守之上,让记者蒙受损害,同时也为社会带来错误示范,扭曲或使得社会无法正视性骚扰受害者的弱势处境。

此前,爆发陆老性骚扰事件后,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曾极力呼吁,社会正视新闻职场长期性别不平等与性骚扰问题,以及新闻机构媒体主管勿企图掩盖性骚扰案件。然而,我们认为,媒体可以侦查已发生事件之真相,但是不应该以不正当的手法,主动创造事件或设计圈套,致使受访者陷入犯罪行为,并在事后予以大肆报导。这是严重违反新闻专业伦理的行径。

《中国报》与《风采》同属世界华文媒体有限公司,前者于1月21日详细转述报导“《风采》记者独家专访陆庭谕遭强吻”一闻,并在报导中特别注明“详细报道请见最新一期《风采》”,不仅有同集团媒体相互置入行销之嫌,也有与《风采》共谋,齐齐违反新闻伦理之嫌。两报刊应就违反新闻伦理,毫无保留地公开道歉。

近期爆发多名女性曾遭陆庭谕性骚扰新闻后,陆庭谕已为此毫无保留地道歉。但《风采》以号称听取陆老说辞为由,派遣女记者采访,事后逞尽其大力揭露之能事,指责陆老再次犯下性骚扰之罪。然而,细察其报导再加上陆老儿子陆华宗之澄清,其过程疑窦甚多,动机可疑,难解商业利益炒作之嫌,于新闻伦理不符,令人诟病。

疑点有:《风采》主管刻意忽视风险,派遣女记者前往采访;记者坦陈陆老“三次强吻女同事”,但并未中断采访或阻止进犯;刊登案发连环图片反证明摄影记者似乎在意拍摄工作,多于协助现场“受害”女同事。事后记者一再表示愤怒但实际无所作为,反而凸现其欲盖弥彰之举。最重要的还是,陆华宗指出记者隐瞒身份与采访动机,现场完全没有做笔录,还隐瞒拍照用途。此事关乎重大,《风采》可能涉嫌构陷受访者之严重罪行,必须予以说明。《风采》一再宣称听取陆老的说法,此时也应该毫无保留,拨出版位,刊登陆华宗的声明,以示公平,否则形同默认或企图掩盖构陷之罪状。

《风采》为了商业利益漠视新闻伦理早有前科,社会应该对其采取严厉行动,以示警惕。2004年11月1日出版的第425期《风采》杂志刊登了中学生离家出走的新闻:〈14岁爱上26岁 淑雯出走日记〉。该篇报导,记者竟然未获得当事人同意,径直将她的日记原版扫描刊登。此乃严重侵害隐私权之罪行,伤害未成年少女。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曾发起联署抗议行动,可如今《风采》依然故我,为了商业利益,粗暴伤害个人,践踏新闻伦理与专业尊严,社会应该予以强烈谴责。

另外,我们也抨击《中国报》的虚伪做法,该报后续报导以“陆老,我们会帮助你”作为头版头条新闻,看似要帮助陆老师,但却似乎逃避了实际解决性骚扰问题的正当做法。《中国报》应该以正确、负责任和专业的态度,提醒社会处理记者职场性骚扰案件的正确程序,例如在媒体组织内设立防范职场性骚扰委员会以处理性骚扰申诉、主动侦查相关事件并协助受骚扰记者以正当法律程序来讨回公道等,而不是以商业利益共谋在前,配合《风采》恶质炒作手法,虚饰关怀在后,掩盖《风采》主管对于性骚扰事件毫无作为,目的在于为自己的商业利益炒作行径脱罪。

联署团体: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
大马人民之声(SUARAM)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民权委员会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福利委员会
雪兰莪福建会馆青年团
雪隆潮州会馆青年团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吉打华人大会堂青年团
柔佛中华公会总会青年团
昔加末中华公会青年团
人民公正党青年团
丹绒工友服务中心(PKPT)
坤成校友会
沙叻秀大同学校校友会
雪隆理华同学会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全国大专联谊会
动力青年 (Y4C)
霹雳大专青年社
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促进委员会
《视角》编委会
博大前进阵线
博大华文学会
马大新青年协会
马大华文学会
北大华文学会

本次联署是由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发起,由于时间有限,谨公布首批联署团体,欢迎各界团体继续参与联署,请致信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秘书曾剑鸣,电邮:wamimalaysia@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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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评论:

Unknown 说...

最好媒体不要朝向香港方式,不然我们可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