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指高庭严重错判,所以上诉得直。
如果你是死者,你的查案过程非常草率,连你如何死的经过,也假设不出来,偏偏你死的炸药是如此罕见,要如何取得,是只有特殊管道,不是普通阿狗阿猫可以拿到,这真的是查证很困难,无法查证咩?
骗鬼!
看到被告可能“遭到陷害”,所以疑点归于被告。
问题是查得如此草率,审判证据也如此草率,口供故意做到不一致,名字生日阶别也写错,放水也放得太难看!
你相信当时有人认真的办案吗?
出现不同版本的报案书,警方与检控单位也看不出来,需要如此“假”吗?
如果我是死者,我可以肯定的,是案件办得很糟糕,审讯也像上诉庭说得严重错判,死因可以查却没有查清楚,肯定是冤案!
问题是肯定是冤案!为什么不需要开皇家调查委员会来调查一下呢?
国家因为这案件其实是名誉扫地,司法经过审讯,叫大家没有什么信心。
为什么不独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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