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

陈华贵拆四部长台,稀土废料运回澳只是他们建议,广告为什么清楚写明了?

陈华贵是老实人,没有陪其他四部长演戏。也因为他掌管的部门是关键的部门,所以大家现在清楚知道所谓把稀土厂废料运回澳洲的要求,只是建议,不是内阁的决定。

但是,大家在中文报看到的广告,2012年2月26日《南洋商报》A7下半版却出现“莱纳斯可建稀土厂但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的广告。发出的单位是MOSTI,附注的邮件地址是www.mosti.gov.my或www.aelb.gov.my。



广告刊登的原貌如上。在17与12都有清楚写明呈交一份担保书,确保所有废料被去除后移至国外。

现在,陈部长说内阁仍为透过的建议,竟然当事实发广告,兼误导读者。

此政治责任,谁负责?

难道,我国政府在内阁未通过的建议可以当政策发出?这是非同小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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