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惡狼性侵女護士塞砂石湮滅證據 法官無期竟改判18年 (转载)

又現爭議判決!屏東縣日前發生一起惡狼性侵女護士的案件,男子將一名女護士毆傷並且性侵得逞,事後為湮滅證據竟在下體塞砂石。屏東地院一審原將這名惡狼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不料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懷疑砂石是被害人遭性侵時所帶入,改判惡狼18年且不須褫奪公權。

這起女護士遭色狼性侵、二審法官卻從無期徒刑改判18年徒刑的爭議判決案例,發生在99年11月。涉嫌性侵的李姓男子,當月某日晚間騎機車尾隨一名夜歸女護士,趁機襲擊對方導致重傷,事後並將她載至公墓性侵得逞。李男為擔心身上DNA會留在女護士身上,竟用砂石塞入被害人下體,企圖湮滅證據。

女護士為了保命,當時只好裝死,等到李男離開後,才負傷趕緊到附近求救。女護士送醫後,醫師曾在女護士的陰道內夾出1顆小石頭,並且下體也有多處挫傷。警方循線逮捕李男,屏東地院法官一審原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提出上訴,不料案情卻出現大逆轉,高雄高分院二審竟改判18年徒刑,因發被害人和家屬極度不滿。

李男在法院辯稱,女護士是在兩人性交時,陰道才會沾黏砂石,二審法官採信,且認為不能只憑被害人指控,因此改判18年徒刑。判決結果引發女護士和母親極度不滿,根本難以接受,李男惡行極重卻遭輕判,讓她們身心受創。檢方已主動上訴,將為被害人爭取公道。

原文網址: 惡狼性侵女護士塞砂石湮滅證據 法官無期竟改判18年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2/02/22/138-2788082.htm#ixzz1n7Nu92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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