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没证据显示滥权VS可生空白造说你有罪

有些情况,大家很郁卒的;如果说赵明福案,没有任何人滥权。
说真的,我不相信;我更不相信当时发生如此多的破绽,而且百出!
竟然没有人遭受惩罚,就算疏忽与犯错,也没有惩罚。
成何体统?如何取信于民?
看来,腐败无能延伸包庇徇私舞弊,当然该官官相护。
就算有些人被告,有些人居然大言不惭的说,没有判刑前无罪,哪怕是部长误导他们所谓的首相,不在话下。
现在,你以为没证据显示滥权,如此境况而已?
不对啊!
如果依据女商人案,我们很吃惊她竟然被指行使暴力,他也没有在判刑前无罪,整个无罪的她当高度罪犯对待。
我们也知道弱点,她只是一个人,无法证明当时的情况;但是只要执法者是多数,他们大可生空白造说你有罪,你也未必能证明自己没有。
除非,你可以说你老爸是该地的“李刚”,但是“被砌生猪肉”的情况,门都没有,因为一你必须驾豪华车,而且你保镳车也是豪华车;出了什么事情,搞不好你保镳连执法人员都立即打,而且被打的执法人员也白白被打!
我们就活在这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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