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星期四

司法独立下的不独立?

现在的局势令人心寒,当政者一些的领袖看见国家处境的危险,还飞蛾扑火!

身为国会议员应该选择的是有利人民的立场,而非碍于联盟模式的合作关系,选择认同人民不认同的。

司法最高一端的代表人物,虽在三权分立下不适宜交由有政治背景的人出任。但是如果我们同样看见是由于位居最高行政的决策的任命!

这岂不是一样丧失司法委任的独立性?

如果司法最高法官交由司法界内精英选择出,这是最好的,也是比较理想的,交由最高元首同意认可就可以,由首相推荐才出任,现在还是有巫统背景的人位居其中,如何回避嫌疑?

我们又如何看待司法可以回到正轨这回事?

如果新闻自由才能制造第3者的角色监督政治演变。而我国马来西亚一年不如一年。

有人称拉伯是“民主之父”,入耳多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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