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7日星期二

选委会为什么不禁止禁止公共拨款拉票及金钱战?

选委会修改条律,如果支持者在投票日闹事拉票,候选人取消资格;但假冒的支持者闹事,谁被取消资格?不够专业的修正。至少有非常大被质疑的空间,选委会当起法官?

选委会为什么没有设立禁止使用公共拨款拉票及要求强行禁止竞选者使用超过20万的竞选经费,否则选举沦为金钱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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