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8日星期日

我的天啊!法律

法律是用来对付坏人的,但是什么是坏。对于爸妈,孩子不把书读好就是坏,但是如果孩子用心了成绩不怎么样,不是孩子坏,但我不敢说是孩子蠢,说人蠢的人也是坏人,但人坏不一定要捉,捉也要看尺度。

例如出手打人的是校长,校长动手打人就天经地义?

有人答,在学校是的。但是在学校内校长打老师又是对的?倘若再细说一点,校长拥有对于学生的惩处权,他可以依据孩子的错惩罚孩子。但是是谁断定孩子错?老师,还是校长亲自细听审判。如果校长惩罚了一个不应该惩罚的孩子,我看这孩子会叛逆,这孩子叛逆,我们必须彻底承认我们成人有时候会好心做坏事。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的看看我们的现况,说小孩有错不认错,回头看看自己的样子,你犯错时候会向孩子们认错吗?如果真的会,看看你家前后左右又几个人彻底贯彻这样的精神?

如果我们只是以为我是大人,他是小孩;小孩就会自以为成为大人后就不用守法。

为什么会是非颠倒成这样,原来我们就是那么“死相”(这句话不是你的娘的亲昵的骂你这雄性动物,因为有那种冲动)。这样的死相就令人习惯及粗话充斥,因为爆粗口是冒犯人的事情,也是错了不用负责任的灰色地带,骂人是一门艺术,老师总是会骂学生,学生总会帮老师取绰号,而绰号这东西是每个小孩听见都会说,形容越微妙贴切越赞!

哈,如果孩子不是那么费思量用创意,镜子这东西从来就是摆着不然就是自怜自赏,从来没有人真的知道以人为镜,当小孩们因为我们成年了又那么多凸出的错误及偏差行为,孩子哪里有那么多空间去欣赏?

哪些越顽皮的小孩,越被鼓舞,越发挥创意,而法律及规则这东西就是惩治这样的大小“怪物”。

如果有一天,大家必须因为小错而大惩,本来就是这些死不认错的大人专干错事。

为什么要知错犯错,因为他认为严刑峻法才有效,如果再犯错多一点,人格有大错误,简直非要把手伸入你肚子里,否则就请罪犯肥皂灌肠!

小至三岁,老至九十八岁,大家齐齐坐过牢,幽默的老友是劳友也是牢友,更有人说如果人人都坐果牢,谁怕谁?谁又怕谁?

我的天啊!法律不能令人畏惧,还有效?????????????

是秦朝政治逼无赖亭长刘邦封王拜侯,苛政猛于虎,呼喝人民的臭气,拿来当自己英明的笨蛋,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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