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1日星期日

是不是应该限制首相任期?

首相王朝在柔佛王朝里曾出现,这是奇特的政治形态;或者可以说我国的君主制度上,除了君王的血脉,政权的交替仍与谁握有最大权力有关。

在1511年马六甲被葡萄牙人占领后,苏丹马末沙逃至柔佛,并创立了柔佛王朝。虽然如此,但苏丹马末沙还是企图从葡萄牙人的手中夺回马六甲。 1885年,天猛公阿布巴加被为柔佛苏丹。

如果我们仔细研读历史,会发现所谓王朝这概念,有世袭,也有者是隔代传位。

有当过首相的父亲,儿子出任首相的几率好像变的更大?我是错觉吗?

这样的政治情况是健康吗?我国没有更恰当的首相人选?抑或他更或这样的人几代为相,的政治势力已经超出人民可以左右。

虽然没有依据特定的研究报告,我们却看见一些比较下政治势力延续的可能性。

经历修宪的过程,我们只顾忌当时的皇权过大,取消了君主的豁免及宽赦的权力;而相对于过去我国处于上下议院及君主三院,最终变成只有上下议院拥有政治上极大的权限。

我们虽然取消了君主的一些原本应该拥有的,相对的这些权力的取消,可是意味代表人民执掌的政府出现阁,魁权力相对的约束力变小。

很有趣的,倘若我们的首相触犯刑法,谁能审判?

身在其位的人士可以依据多少条律及情况保护自己?

我国的首相是由多数代议士选择出,问题是我国如何确保这些代议士之间不会发生利益输送的情况?如果这样的一群人必须依附某人,而某人主宰谁才是候选人,说真的这样的权力来源及赋予不算是很健康及无瑕疵。

当年美国首任总统声誉虽然如日天高,他还是有思考到续位者未必遵循政治规则进而从新出现王朝。

先知任期的游戏规则不在我国政党成为惯例,却在出任国家首要人物时,是不是应该限制首相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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