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不足1%)的滥权个案表示关注?
如果我们针对,每天才死10到20人的车祸率,难道我们也可说,99%活着,死1%算什么?
这是不正确。
如果一个人被内安法非法拘留2个月,相对的如果真的是因为滥权,他起诉政府,政府该当何罪?
不能说只是错一两次就没有问题,这就想杀错一个人的问题,如果真的内政部长可以因为只是少数人,而死针对这几位少数。难道就不构成问题?
这样的少数人的错误被对待,或者早已构成国阵丢失整片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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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内安法令》若不废除,尚有何选项?
最近在媒体间见到多方对内安法令的见解,可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马华主张重新检讨内安法令,相对于一味喊「废」,实则保留了更大的讨论空间,给予社会、民众及朝野双方更大的弹性幅度。因为所谓的检讨,包含着废除、保留、增删、修正等等的可能性,可针对该法令的实质价值及操作模式进行各种更为深入的讨论。
内安法令自设立以来,行使超过万次,而民众仅针对少数(不足1%)的滥权个案表示关注,从而全然否定了该项法令的存在价值,实在是一件非常让人遗憾的事。
http://polibug.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2205.html
2 条评论:
大哥,怎样将BLOG放进MY BLOGLOG?
将你的MY BLOGLOG做blogger链接后,MY BLOGLOG是自动显示你的BLOG的。
之后,MY BLOGLOG不属于个人,而你的MY BLOGLOG下的blogger可收会员。
其他人MY BLOGLOG链接你的BLOG也自动链接上。
我看了Keykok你的 MY BLOGLOG,你似乎和其他人不同,没有做blogger链接。
MY BLOGLOG有许多功能,如果你有空仔细研究可以发现奥妙,一些是需要付费。一般上是不用的。
其他人可以直接add 你,而如果你没有允许也会被链接上,这点与其他交友网页比较不同。
我想比较容易进行会员制度。
不过,我不理解你的意思是要直接在blogger显示MY BLOGLOG还是从MY BLOGLOG向其他人显示blogger。
MY BLOGLOG的My Sites and Services有衔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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