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出人民公正党成为独立议员的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哥巴拉声称,公正党在2000年鲁乃州席补选是靠暴力手段阻吓选民出来投票而胜选。而且需要前公青团长依占可做证!
问题,如果依据逻辑一些乱象,恰好相反。
需要一个同样退出人民公正党没有诚信的依占证明,证人的资格,可靠?如果他阵的认定是真的,巴拉自己应该自首,而且面对司法审判,而不是说风凉话。
如果真是哥巴拉说的警察早就立即把闹事者捉起来,为什么不?
靠暴力手段阻吓选民,早就被国阵捉到把柄,对付了!
国阵现在仍是执政者,岂有如此大方的道理?
警察打人,打记者的案件,政府没有执法对付,一个月后什么也没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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