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

警方说只放进去,没射到目标,不算“强奸”!

友人写道:

警方说:催泪弹可能有射进同善医院??不过只是射到医院的范围,​距离【医院主楼】还有150公尺??酱什么废话??射进去就承认​射进去啦!道个歉不就行了吗!!

一名强奸犯他只是把他的【弟弟】放进去,但是没有在里面【射】,​算不算是强奸呢??

-------------------------

我记得看过一篇荒唐的文章,有警察在被性侵犯者投报时,问到受害者,对方有没有戴安全套?

受害者说有,结果警察说有戴套不算强奸!

原来这荒唐的道理继续发生在“勃裂烂”bolehland!

请大家,跟我一起喊malaysia boleh!malaysia boleh!malaysia boleh!

警方说只放进去,没射到目标,不算“射进”!倒不如他们说“误置”,吹胀!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