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4日星期五

如果属实,为什么不深度追究?

真实的谎言或虚假的真理,政治干涉到底可以给谁相信,让谁不相信,那些指别人虚假,或许只是别人苦无充分证据,或许没有人把当时报道的任何事迹,完整与如实的记录。

我们也无法让所有的进行报道属于事实的部分,一件件如实的拍摄存证,尤其原本以为有新闻价值,但是事情发展出现很恐怖的,所有在场的证人竟然也被收买。

直接有力的证据被破坏,我们就会出现虚假的真实。

证据不足,未必就是完整还原清白!

当为了贬值这样的虚构的情况,我们一样出现真实的谎言。

被逼承认事实并非如此,或许只是无法力证事实。

人已不单纯是个人,而且有身份,职务与利益关系。

负责任,单就这点。一个人分别承担的可能是多种不同层面的责任;就个人的立场,所谓的事实会不会有选择性?

钱可通神的道理,我们发现可收买,或毁灭证据;可相信的几多?

难道一篇报道原本就是毫无事实根据的伪作?如果真是,为什么不深度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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