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

阿女被强奸反控通奸入狱 嫁强奸犯才可获释(转载)

(喀布尔25日综合电)两年前,阿富汗女子古尔纳兹被一个表姐妹的丈夫强奸,却被判通奸罪入狱。

现在她被告知,如果她嫁给强奸她的人,就可以被释放,古尔纳兹选择接受这样的命运。

古尔纳兹的命运显示了阿富汗妇女的权利依然没有得到足够的保障。

据统计,在2299起针对女性的暴力案件中,仅有155起被立案调查。这表明虽然阿富汗有了消除针对女性暴力的法案,但它并未得到很好的施行。

古尔纳兹19岁的时候被判通奸罪,尽管她是被强奸而且确实作出了反抗。

如今,她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的巴达姆·巴格监狱服刑,并且带着被强奸后生下的孩子。

若不嫁续监12年

现在古尔纳兹有一个选择,这个选择估计大部分的女性都难以接受嫁给强奸她的人。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古尔纳兹愿意这么做。

全文见:

http://www.nanyang.com/node/401276?tid=748


(林季:没有追求合理与捍卫合理要求,所谓争取女权运动,竟然出现荒唐与不人道且非常不合理的下场。如果无法捍卫正确,人道与人权不存在,一切人道与人权思考原本就不是理所当然。但现代人被不合理的情况剥夺,沦为禁忌与不敢有所抗辩,委曲求全的境界,是超越正常人可以想象的。)

(我还记得在中东某些国度,女性开车被视为禁忌且必须坐牢;结果有一批女性学习开车,因为所谓懂得开车有时候是一种需要,如果一个家庭已经变成女性占据大多数,难道要她们继续失依,无法独立生活?结果,她们成功改变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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