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相纳吉说,政府将修改1971年大专法令第15条文,以允许达21岁法定年龄的大专生参政。
无论如何,他说,政治不应被带进校园。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国会动议解除三项紧急状态时,宣布此项消息。
“政府对大专生的成熟及智慧有信心,同时这也是尊重宪法所提及的法定投票年龄,因此政府将修改大专法令第15条文,允许他们成为政党党员。”
(2)首相纳吉宣布,政府依然会针对国民大学4名大专生的上诉案提出上诉,因为政府认为此项判决牵涉到法律原则。
上诉庭是推翻吉隆坡高庭原判。
高庭在去年9月宣判,国大援引大专法令15(5)条文对付学生是符合宪法的举动,不过,4名学生过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纳吉政府,对于大专法令的立场是恰好相反的。上诉成功也等于4名学生行为有问题!也间接证明他们是不同意当时4学生参政的机会。
也间接让大专教育中,继续夹制思考,未能培育独立自主与关心国家大事的一群。
如此矛盾的立场二位一体,显示国阵思维能力差劲且错乱。
允许达21岁法定年龄的大专生参政。但是未达21岁法定年龄的大专生是不自由的。
纳吉在大专法令立场含糊!大专生参政其实有两立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