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国会是立法机构,内阁担心国家的法律有很多诠释,若不上诉,往后法官可能以这个理由针对国会制定法令作出裁决。”
拜托!这问题只在立法者的“功力”,也就是你们能不能立完整无缺合理有利且不违反宪法,难道法官无权就法律作出诠释?当然不行,因为这是法官的专业职务与责任。
这一次,我非常谢谢法官正确与超然的立场。
单凭国阵这句,就让人明白纳兹里近来对于大专法律立场颠三倒四,说什么行政可以不理会司法,更印证国阵不懂什么是三权分立。
难道,立法者的法律违背宪法,仍必须执行与存在?
正确的是任何法律甚至条文如果出现违反宪法就必须修订,而不是无视违宪,制定法律来符合执政这需求。
难道他们不知道,三权分立是宪法保障下确立的?如果违宪,他们的政权早就不存在。
当凯里就大专法律不希望上诉,完全正确的看法时候;今天主持内阁会议的慕尤丁,还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我不能苟同记者先生们面对政棍放了狗屁,不敢直接说他们放的是狗屁,反倒把狗屁当文章,结果奇臭无比,我们形同毒荼众生,我真罪孽真重!罪过!罪过。
国阵就是搞不清楚状况,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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