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

Perbicaraan ditangguh sehingga jam 2 petang.

Perbicaraan ditangguh sehingga jam 2 petang.

Peguam Hj. Sulaiman Abdullah meminta penangguhan sidang dan bersambung kepada jam 2.00 petang bagi makan tengahhari dan rehat.

Sementara itu sekitar jam 10.00 tadi kelihatan Exco haram kudeta, Hamidah Osman bersama sekitar 10 orang lelaki bersongkok tinggi sampai disini dan beredar setelah mahkamah ditangguh dan mungkin muncul lagi pada jam 2.00 nanti.

TERKINI 12.10 : Perbicaraan disambung kembali.

Perbicaraan disambung kembali dan panel hakim membenarkan Peguam pencelah yang mewakili Zambry mengemukakan hujahnya.

Pada satu masa, Ghani Patail telah ditegur apabila beliau salah menafsirkan maksud Menteri Besar pada artikal 10 Undang-undang Tubuh Kerjaan Negeri Perak. Panel Hakin 3menjelaskan tafsiran sebenar Menteri Besar menurut artikal itu ialah Menteri Besar bersama Exconya.

Sesudah Peguam Negara menyelesaikan hujahnya dijangka akan disambung oleh ketua panel Peguam DS. Nizar iaitu Hj. Sulaiman Abdul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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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pemudabesut at 1:07 PM 0 comments Links to this post
TERKINI 11.50 AM : Mahkamah ditangguh sehingga jam 12.15 PM.

Sebentar tadi panel hakim menangguhkan sidang setelah peguam yang mewakili Zambry mengakhiri hujahnya sejak pagi tadi.

Selepas ini bermula pada jam 12.15 petang, peguam DS.Nizar, Hj. Sulaiman Abdullah akan mengemukakan penghujahannya.

Setelah diteliti dari penghujahan peguam Zambry tadi didapati hampir sama dengan apa yang telah dikemukakan di Mahkamah Tinggi sebelum dari 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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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pemudabesut at 12:03 PM 0 comments Links to this post
Mahkamah Rayuan tolak permohonan Nizar

Mahkamah Rayuan telah menolak permohonan MB DS Nizar untuk mendapatkan panel 5 hakim kerana dikatakan permohonan lambat sampai.

Sebelum ini, Nizar memohon agar mahkamah bersidang dengan lima panel hakim tetapi sidang hari ini hanya tiga penal sahaja iaitu Datuk Md Raus Sharif, Datuk Zainun Ali and Datuk Ahmad Maar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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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emudabesut.blogspot.com/

4 条评论:

pingjinn 说...

明天三点半下判。

pingjinn 说...

赞比里上诉案
明天下午宣判

【本刊记者撰述】国阵霹雳州务大臣赞比里就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决莫哈末尼查是合法州务大臣提出上诉案,丄诉庭今天聆审了双方律师陈词后,展延至明天下午3时30分宣布判决。

上诉庭今天三司会审两宗霹雳州务大臣的上诉申请,先审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就高等法院的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后审民联州务大臣尼查要求撤销暂缓令的申请。上午,赞比里的代表律师西西尔阿布拉罕(Cecil Abraham)及总检察长阿都干尼(Abdul Gani Patail)几乎都没有提出新要点,以说服三司批准他们的上诉案。【点击:三司会审赞比里上诉案 律师重申苏丹有绝对权】


http://merdekareview.com/news/n/9700.html

pingjinn 说...

三司会审赞比里上诉案
律师重申苏丹有绝对权

【本刊陈慧思撰述/苏晓枫摄影】上诉庭今天三司会审两宗霹雳州务大臣的上诉申请,先审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就高等法院的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后审民联州务大臣尼查要求撤销暂缓令的申请。赞比里的代表律师西西尔阿布拉罕(Cecil Abraham)及总检察长阿都干尼(Abdul Gani Patail)几乎都没有提出新要点,以说服三司批准他们的上诉案。

上诉庭三司劳勿斯(Md Raus Sharif)、再农阿里(Zainon Ali)和阿末马洛夫(Ahmad Maarop)今天开庭审理国阵霹雳州大臣赞比里提出的上诉申请,以决定是否开出绿灯批准赞比里的上诉案,开庭审讯是否驳回高庭判尼查为合法大臣的判决。

赞比里的代表律师西西尔在长达两句钟的陈词里没有提出新要点,只重提《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赋予苏丹决定是否解散州议会的绝对权力,第16(2)条款则赋予苏丹委任州务大臣的绝对权力;既然州务大臣职位已悬空,苏丹在今年2月6日行使了其宪赋权力委任赞比里当州务大臣。

根据《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如果州务大臣失去州议会大多数议员支持,而苏丹拒绝解散州议会,他就需提出行政议会总辞”。

高等法院没考虑三议员意愿

西西尔提出,章卡遮令(Changkat Jering)州议员奥斯曼(Osman Jailu)、美冷区州议员嘉玛鲁丁(Jamaludin Radzi)及九洞区州议员许月凤在2月1发出的辞职信是预签的,而他们当天即刻否认请辞,并于2月3日致函尼查(右图左)、霹雳州议会议长西华古玛及原属政党,表示他们已对尼查失去信任。

可是,他说,高等法院法官完全没有考虑到这点,反指三名州议员在信中表示辞职即刻生效,也没有在信中表明不再支持民联。

西西尔说,2月4日下午三时,苏丹亲自接见上述三名退出民联的独立议员及国阵的28名议员,以确认他们支持国阵,而尼查在当天下午五时才觐见苏丹要求解散州议会,因此明显他是在失去了大多数议员信任之后,才要求解散州议会。按照《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的规定,苏丹拒绝他的请求之后,他就应辞去州务大臣职。

西西尔称当年宁甘案错判

西西尔说,事前的发展显示,尼查觐见苏丹之前,尼查和苏丹已清楚知道尼查已失大多数议员支持,因此按照州宪法的规定,尼查在苏丹拒绝了其要求后,就应该辞职,但高等法院法官没有参照这个事前发展,反之认定尼查是援引《霹雳州宪法》第36条款此一普通条款(general provision)请求苏丹解散州议会,因此苏丹没有绝对权力辞退州务大臣,他的角色纯粹是官式的(formality)。

西西尔(右图)也认为,州宪法没有规定务必通过州议会表决,以确认州务大臣是否失去大多数议员支持;尽管联邦法院在1966年宁甘(Stephan Kalong Ningkam,砂拉越第一任首席部长)的案件中,裁决《砂拉越州宪法》内的类同条款,要求州议会向州首席部长投不信任票之后,州首席部长才需辞职。他也指出,砂拉越的法律和半岛法律有很大的差异。


劳勿斯回问他,是否表示高等法院在宁甘的案件中作了错误的判决?西西尔答说:“是。”

在1966年的宁甘案件中,联邦法院裁决,《砂拉越州宪法》没有赋权州元首辞退首席部长,宪法内的“大多数信任”是州元首个人主观的取舍(the phrase “confidence of the majority” was a term of art),以及可以被诠释为“投不信任票的需要”或“针对某个大议题投票”,当时的联邦法院考虑到,砂拉越州议会原则上该自行处理其事务。

当时州议会并没有投票,反之州元首以其它途径,特别是秘密信函,作出推断。联邦法院认为,议员在议会之外表达的见解,可能他在议会内、面对公众监督时作出的决定有别。而由于42个议员之中,只有21名表示他们不支持现任州首长,在议会内投票更显其重要性。

阿都干尼:打成平手不算多数

由于西西尔的陈词过于冗长,劳勿斯二度打断他的陈词,要他直接回到法律层面辩驳,苏丹是否有权开除尼查、有否错误诠释宪法。到午休前,三司只聆听了西西尔及总检察长阿都干尼的陈词。

阿都干尼(右图左)陈词时说,尼查向高等法院透露,他要求解散州议会的理由是民联和国阵在州议会打成平手,即两边的支持人数都是28人,以致霹雳州陷入僵局(deadlock);“僵局”的意思很明显是尼查已失大多数议员信任,虽说民联有28名议员,可是扣除议长就只有27名,因此如果在议会举行不信任投票,国阵还是以28票取胜。

况且,他说,在民主社会里,独立议员的三票也很重要,因此霹雳州议会根本没有所谓的“僵局”;事实是,尼查已失去大多数支持。在《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下,如果苏丹拒绝解散州议会,尼查就应该辞职。

他也指出,“僵局”的意思是打成平手,没有多数和少数,可是州宪法阐明,州务大臣需时拥有州议会大多数支持的州议员,即他必须至少比对手多一票支持,既然尼查表示州议会陷入“僵局”,双方打成平手,就表示没有他并没有掌握大多数支持。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9693.html

pingjinn 说...

赞比里上诉案三司择定明午下判决
律师激辩换大臣是否需不信任动议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04763

郭史光庆 | 5月21日 上午10点24分
傍晚5点更新

备受瞩目的霹雳州务大臣双包案今早在布城上诉庭开审,申请撤销暂缓令的民联大臣尼查,未能获得五司会审。

据悉,尼查要求五司会审的信件,并没有如期呈交到上诉庭主席阿拉勿丁的手中。

吉隆坡高庭是在5月11日宣布尼查是合法大臣,但是尼查仅“复职”当了约19个小时的合法大臣,便在隔天遭到上诉庭发出庭令,暂缓执行高庭的裁决。

尼查已经向布城法庭主簿署入禀,要求撤销这项暂缓令。此案原本定在本周一开审,但如今却改在与赞比里的上诉案在今天一起审讯。

经过双方同意,上诉庭今早先聆审赞比里的上诉案。聆审的3名法官是莫哈末劳勿斯(Md Raus Sharif)、再农阿里(Zainun Ali)和阿末玛洛(Ahmad Maarop)。

由于这宗案件的影响深远,因此法庭坐满了采访记者与公众人士。身穿一身黑色大衣和象征霹州旗颜色的黄黑线条领带的尼查,也出席法庭审讯。

经过逾6个小时审讯,在聆听过赞比里与尼查双方律师马拉松式的陈词后,上诉庭宣布保留裁决,直到明日下午3点半才下判。

西西尔:苏丹有权谕令辞职

赞比里代表律师西西尔(右图)在早上9点45分开始陈词,他强调,既然尼查已经在2月4日觐见苏丹,那么在失去州议会多数信任的情况下,尼查必须辞职,而苏丹也可以谕令尼查辞职。

他强调,在州宪法第16(6)条文下,苏丹有权力拒绝解散州议会和要求尼查辞职,并且在第16(2)条文下委任新的州务大臣。

他说,州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必须通过不信任动议撤换大臣,而苏丹可以通过咨询其他管道,要求大臣辞职。

国阵获3议员支持没僵局

当西西尔陈词时,法官莫哈末劳务斯打岔询问,如果尼查拒绝辞职又能怎么办?

劳务斯:如果尼查拒绝辞职又能怎么办?

西西尔:我的答案是,宪法将革除他。

西西尔表示,霹雳州局势并非如尼查所宣称般陷入僵局,因为国阵拥有3名独立议员的支持。

他说,这3名独立议员已经告知苏丹没有辞职,并且支持国阵。

他说,苏丹跟着在2月5日召见所有28名国阵议员、3名独立议员和(时任巫统霹雳州主席)纳吉,以便确定国阵是否控制多数议席。

他继称,苏丹跟着通知尼查,驳回解散州议会的要求,并要他辞职。

他说,苏丹也随后依据霹雳宪法第16(2)条文,委任赞比里出任新的州务大臣。

国阵拥28票超越民联1票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在陈词时也表示,当尼查承认州议会陷入28席对28席的僵局时,即等于承认本身失去州议会多数支持。

他继称,扣除没有投票权的议长西华古玛,如果在州议会进行票决的话,民联将以27票对国阵28票。因此,国阵将以1票超越民联。

只有当议会出现僵持不下的同等票数时,议长才能够投下关键性的一票。

他也辩称,在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文下,没有明文规定州议会必须通过不信任动议,来证明尼查失去多数议员的信任。

宪法没有赋权苏丹革除大臣

法庭午休后在下午2点10分重新开庭,尼查代表律师苏莱曼(左图)在陈词时坚称高庭法官阿都阿兹的判决正确,并形容赞比里律师上午所作的陈词乃“荒谬”。

苏莱曼坚称,唯有在州议会发动不信任动议,才能够撤换州务大臣。

他表示,州宪法没有明文规定,苏丹有权利革除州务大臣。

“就算赞比里所言属实(议会多数议席),但是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大臣可以被开除。”

他说,苏丹有权利开除州行政议员,但不能够开除大臣。

“这必须在州议会,通过不信任动议进行。”

“如果他(尼查)失去议会信任,他应该辞职,但是不能够被视为职位腾空。”

他指出,议长西华古玛曾经在2月6日致函苏丹,要求召开特别议会,以及展延委任赞比里。

“但是苏丹没有接受,并委任了赞比里。”

他说,他们并非挑战苏丹拒绝解散州议会的权力,也不是挑战殿下召开州议员的权力,但是殿下却不能够因此判断尼查失去多数议员支持,进而谕令他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