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bolehland的壮举

“虽然DNA显示死者私处有被告的精子。。” 也会无罪?

看清楚吗?警方当年是援引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及第376条文(强奸)来调查此案。

“虽然DNA显示死者私处有被告的精子。。” 也会无罪?奸杀案告谋杀罪,乌龟!谁吞了强奸控状?

回顾一下:
警方负责人当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他们将援引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及第376条文(强奸)来调查此案。
消息连接:http://my-siasat.blogspot.com/2006/05/1412006.html


只要共谋你找不到,你无法证明是我干的,难道我就无罪了!?这是哪门的逻辑!

3 条评论:

黄俊玮Ng Jun Wei 说...

这个案子的裁决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警方,找不到案里的第三者,找不到凶器。在法律前,人人都是无罪的,直到他们被证明有罪。

把这个案件放在其他国家,结果也会一样。没有凶器,辩方又可以利用第三者挑起疑点。警察先生们,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pingjinn 说...

我质疑的是强奸兼谋杀罪,为什么剩下只告谋杀?想不透

pingjinn 说...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等各大主流媒体17日报道,当地时间14日下午5时许,现年25岁的华裔姑娘朱玉叶在吉打州双溪大年市某住宅区跑步时,突然被不明男子掳劫继而惨遭奸杀。直到案发9小时之后,其被弃遗体才被警方发现。尸检报告显示,死者颈部被利器刺穿,头颅被钝器敲破,下身沾有精液状液体。由于凶犯作案手段之残忍为历来年所罕见,马来西亚举国为之震惊!

姐姐路上离奇失踪

据报道,这起惊人血案发生在马来西亚吉打州双溪大年市。当地时间14日下午5时许,现年25岁的华裔姑娘朱玉叶与妹妹朱玉春骑摩托双双来到丽雅再也花园某高档住宅区跑步。她们把摩托停好之后,便开始一前一后在离家约1.5公里的小区休闲俱乐部附近跑步。

由于姐姐比妹妹跑得较快,把同行的后者远远抛在后头,两人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妹妹跑完一圈之后,才发觉跑在前面的姐姐一直没有回来集合,于是开始在住宅区内寻找姐姐。
结果妹妹没有找到姐姐,却在路边找到姐姐的发夹及运动鞋,上面沾满了血迹!妹妹于是急忙向一对路过的情侣借用手机向家中母亲报告。父母闻讯连忙赶到住宅区寻找,直到晚上8点45分遍寻不获后才报警寻求协助。警方一接举报即派40名警员及数只警犬到该区搜寻,由于天色已暗,直到次日凌晨无功而返,打算天亮之后继续搜寻。

赤裸女尸凌晨惊现

15日凌晨2时30分左右,一名路过当地住宅区的巫裔男子意外发现一具被遗弃的年轻女尸,于是连忙报案。警方闻讯赶到现场时,发现死者正是失踪长达9个小时的朱玉叶。被弃尸路旁的死者颈部惨遭利器从前面刺透至一侧,上身只穿着黑色胸罩,沾满鲜血的上衣则被掀至胸部,下半身赤裸。此外,她的头颅被敲破,身上有多处伤痕。有鉴于此,警方立即将此案列为一级谋杀案处理。

尸体解剖报告显示,死者的致命伤是颈项被利器刺穿。法医在死者下身发现一些疑为精液的液体,因此怀疑死者在遇害前曾被强奸。有关液体是否含有嫌犯的精子,有待进一步化验证实。至于死者随身携带的身份证及钱包则一直未能找到。

另外,警方在距离尸体2公里的高级住宅区附近发现血迹,因此怀疑死者是在这里遭人先奸后杀。

警方16日中午在案发地点检查一辆神秘白色小型货车时,发现车上留有血迹和精液,因此判断嫌犯很可能利用这辆四驱车作案。根据这辆可疑车辆顺藤摸瓜,警方前后扣留了6名年龄介于20至54岁的巫、印裔男子,以协助调查有关案件。被扣留的男子包括当地高级住宅区的工作人员和至少1名保安人员。

警方逮捕多名嫌犯

16日傍晚,警方又逮捕3名印裔男子和1名巫裔男子,这4人皆在事发休闲俱乐部附近工作,因此不排除他们可能垂涎正在跑步的朱玉叶美色,伺机将其强掳上车,继而载往别处先奸后杀。警方负责人当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他们将援引 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及第376条文(强奸)来调查此案。

转载自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