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马华民政坚持在村委会不受委,村民何必大费周章求他们?其实,至少这给了民主的活套。
无论任何国阵透过马华或民政管理的新村,渔村或重组村,也是时候透过筹组选举属于自己地方与管理自己村内事务的代表,当然可能遭遇国阵政府或巫统的阻拦,问题是采取民选甚至采取直选产生的村长组织村委会,本身是恰当与具有民意基础的。
马华与民政既然不想出任,是有责任与义务把这机会回归村民开启自治。
不要因为马华与民政不出任,而觉得困难重重,只要国阵想做事情,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不是吗?
马华民政不受委,村民可自组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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