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日星期六

马华装聋作哑(转载)

【马华装聋作哑】

国父生前,在 83 大寿时表示:“ 马来西亚必须坚持做为一个以回教为官方宗教的世俗国。”

1957 年伦敦制宪会议,代表马来西亚出席的联盟代表团成员明确表示:“ 独立后的马来亚,不会是一个施行回教神权统治的回教国,马来亚将会是世俗国。”

马来西亚建国,治国的精神与原则,都建立在世俗的基础上,也就是,马来西亚联邦,会保障它及它所有的公民,多元民族,多元宗教,多元文化的宪赋权力。

所以,马来西亚应该是一个,政治自由,社会开放,尊重人权,经济公正,政教分离,人人平等 ( 种族,宗教,性别 ) 的国度,绝对不是一个回教国 ( Islamic State )。

但是,国阵已经在『2001年9月29日』向全世界宣布马来西亚是回教国...马哈迪已经在『未获得国会批准下』『,未在公投下』,已经『独裁地』,滥用职权地作出『宣布』!!!

之前纳吉也表明的 “ 马来西亚从来不是世俗国,而是一个以回教教义治国的回教国 ” 言论,
是危险的!是完全藐视历史事实,藐视社会契约,藐视宪政制度,藐视司法判决的!

当时马华【装聋做哑】没有反对,现在走后门当官的马华副会长颜炳寿还敢挑战林冠英辩论。。。马华还有什么资格挑战别人!?要挑战应该是我们人民,我们全国人民现在挑战马华有本事就告诉『巫统』,我们不要回教国!我们要告诉马华,马来西亚是世俗国!永远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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