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要让我们的国家,有更美好的未来!(转载)

净选盟大游行进展到现在,感觉是如此地受挫!即便最高元首接见了净选盟主席安比嘉后,政府仍然拒绝大游行,乃至室内集会的举行。警方仍是设置路障,揪出“作乱份子”,还和武装部队一起演习,“以备不时之需”。



更可笑的是,一群跳梁小丑到处报警,声称净选盟的活动非法、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经济,为暴政摇旗呐喊。



那 些声称在一个法治国家,不允许非法集会的人,还记得国家原则第三条是什么吗?是维护宪法!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0条(1)(b)条文中,明文规定所有公民 皆有权在非武装的情况和平集会,他们却报警阻止同胞行使宪法保障的权益,举报者违反宪法,被举,报者合乎宪法,警方却容许报案,容许他们在警局前“请 愿”,是如此的讽刺啊!



更有甚者,指称净选盟是非法组织,给他们“抹红”、抹黑,指他们意图“造反”,那么我们尊贵的最高元首端姑米占陛下,不是成为共犯,接见“叛军”首领,而且还是在皇宫接见,然后自己推翻自己?



元 首陛下已在之前的御词,明确要求以纳吉为首的国阵政府,能以更好的手法处理这次的大集会,可是呢?看到政府的回应了吗?看到警方的举措了吗?他们是否还记 得最高元首是作为国家的元首而存在,他们违背忠于君国的国家原则第二条,无视最高元首对净选盟大集会用意是好的肯定。而大马皇家武装部队和大马皇家警察部 队,他们还记得他们宣示效忠的对象,应该是最高元首,而不是首相吗?



而这次政府的出尔反尔,只能是玩火者自焚也!典当政府的公信力,这一点对一个政府是莫大的伤害!



作为个人,我们不应反对一个受宪法保障的大集会、大游行。那怕是你不接受举办方的倡议,你也应该维护宪法保障的权利,这是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义务。就如“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愿用生命 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大家彼此尊重,捍卫权利,每个人的权利就不会受到压制。



也 许有人会说,大集会会影响经济,会重挫旅游业,让外资却步。但在一个贪污、滥权、不公横行的国度,要如何留住外资呢?只有落实民主,确立平等,杜绝贪污滥 权,建立一个高效的政府,才是保障外资不会流失的不二法门。要做到这一点,更应该走向街头,为争取民主、平等公平的选举,尽一份力。



更何况,这是为了我们的未来,我们的下一代,回想我们生活中遇到的种种不公,看看这一周来执政当局是如何滥权,践踏司法,无视民权,漠视民声,破坏宪政。为了不让我们的下一代,再遭受如此待遇,也应该站出来!



至于黄燕燕说会让旅客却步,如果一个国家真的有魅力,旅客终究会回来,一个没有魅力的国家,无论怎样包装,旅客终究也只是过眼云烟。再说了,我们有个魅力无法挡的旅游部长,她肯定能力挽狂澜的,不是吗?



最 后,我想对华裔同胞,是时候该站出来了!在中国,五四运动的学生率领商人、工人,外争国权,内惩国贼,最终逼得北洋政府不在巴黎和约上签字。六四时,又是 学生不畏强权走上街头,为中国的民主化呐喊。在香港,香港人为捍卫民主,保障权利,每年的七一游行,世人瞩目。在台湾,为了惩治贪腐的陈水扁,红衫军兵围 总统府!



作为同宗同源的我们,难道就不能学习他们一起走上街头,为我们生长的这片土地呐喊吗?更何况,这次我们不是独行,还有马来同胞,还有印度同胞,还有千千万万的马来西亚同胞,和我们一起呐喊,要公平、公正的选举,要一场干净的选举。要让我们的国家,有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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