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大马日前夕发表电视演说,宣布废除内安法令及三项紧急状态,删除印刷媒体每年更新准证的条文,以及检讨限制集会自由的警察法令。
首相纳吉宣布废除内安法令,并拟定两项新法令保护公共安宁及安全。
纳吉宣布将检讨1967年警察法令27条文与联邦宪法第10条款下针对自由集会的限制,仍坚决反对街头示威。
看清楚!他由头到尾说的都是他想怎样!而不是人民要怎样!TMD,废一添二,你以为他便宜你?他是要实行消费税!
为什么他是要实行消费税?你想清楚。
看清楚废除是留两条尾巴的!
他也没说尾巴内容!大家别以为有言语自由与行动自由了!同样是预防性扣留,未审先扣紧急法律没废除,警察法律下非法集会没参与,只是出席在场也犯法,条文修改了吗?
《1969年(公安与防止罪犯)紧急法令》内政部长必须提供扣留理由给被扣留者,709前被扣者有受到保障?没!不是有法没关问题,而是执政与执法者守法的问题。
如果你以为类似内安法在没有公开审讯下扣留人,大马另有5项可以“未审先扣”的法令,即1969年紧急法令、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及1959年驱逐出境法令。
废出版准证年年更新,却没阻政治干涉!我国也没资讯自由法;也未有确立人权与言语自由的法律。
滥权频频,独立五十多年,违宪事例多,岂有宣布小开放感觉不到人民身上的大勒颈!
这些恶法就好像一刀刀在我国人民脖子上的刀被拿下来!但是已是全部恶法被拿下来吗?还有,脖子刀是少了,但是还有恶法绳。
问题症结不是刀被拿下就没事,你会感激一个这样整五十几年都是刀指向你的人?就算他刀放下,我大声高喊还有贪污腐败裙带。。。。倒台!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