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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

“把钱汇入有官职的人个人户头,是没罪的”

国阵的领导人盖章结论是,如果一个人把钱汇入一个有官职的人个人户头,他可以安然无恙。

请问人民的反应是?又或未来可以更多当官的,允许如此做,被查到把钱退了一部分,就可以,甚至退了的证据呢?没有公开。

谁如此汇入钱,也不再是问题,反贪会是准备以如此标准处理接下来的案子吗?检控单位也秉持如此的精神,处理涉嫌贪污案件?

谁表态支持国阵就等同认同如此的精神,如此的做法,甚至觉得这样的行为没问题。

2012年3月10日星期六

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

好白痴的一句话,买贵了不是贪污?


他知道自己在讲什么吗?就因为价差,才会有抽佣。

难道亏公款,牟取暴利不是贪污?OMG!

好白痴的一句话,买贵了不是贪污?

但是,你看看他是干那一行的?竟然说这样没头没脑的话!

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不能真正的改革,贪污只会加剧(转载)

(林季:如果要我如何形容我国的贪污情况,我会说马来西亚用了几十年来反贪,但是几时听见国阵领袖自豪的谈结果?没有。如果要我形容贪污情况,我就会以沙巴州的高速公路工程来形容,用几十年宣传要兴建,也用了十几年来兴建,但最终还是只见到沙石的一条路。)



作者:邓国平


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不受各界人士的关注是个事实,尽管讲了很多要打击贪污的话,但是在现实中,他们只会对“小鱼”采取行动。你能够想象如果高官被控上法庭,他将会揭发什么贪污?

最后,只是显示了国阵政府并不是真正的想要改革,事实上我可以告诉你,政府如果真正改革,就意表国阵政府的死亡。国阵政府在位50多年,贪污和滥权的数量是大到他们无法公开的。如果他们打开档案,那么整个国阵就会倒台,而整个“马来主权”只是显示了他们掠夺国家资源的理由。

只有在换政府的时候,才能有更高层次的贪污被揭发。现在民联执政的州在在野党的手里,我们就会看到他们会渐渐揭发国阵政府的弊端。

贪污的政府,并没有比更换政府跟为有效的揭发弊端,我们在很多国家都看到这种情况,看看我们的邻国印尼,当苏哈多在1998年倒台,他所有的贪污都被揭发了。即使到今天,在独裁者倒台后的10年,印尼人依然在尝试找出他贪污的证据,他可能在掌权的30年内搜括了10亿美元。

国阵不能真正的改革,也表示贪污不但会加剧,而执法单位如反贪污委员会和警察,会被更频繁地使用来攻击那些尝试揭发他们滥权的人。政府会追击任何揭发他们贪污的人,更严重的,他们会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更加破坏司法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人民可以做什么?人民有很多的无力感。很多平民百姓认为现有的体系太强大,他们不能做什么。

答案很简单,普通的马来西亚人并不能反抗尝试隐藏贪污的政府,普通市民只能记得所有的贪污事件和在下届大选投票。记住,唯一揭发贪污的方法是只有当其他一方介入。

请不要相信国阵政府的宣传,即这个政府可以在新的领导层下改革,问题并不在于领导层,问题在于过去。新的领导层无法让过去被揭发,他们既然无法揭发过去和惩罚涉嫌贪污的人,那么他们就会继续做恶。

2011年9月23日星期五

贪污是谁制造的问题?

无论执政者或替代者,总是很粗浅的角度对待贪污。

他们把贪污归咎于索贿与贿赂。

今天,反贪委会出现官员行抢,无疑出现对于贪污定义的界外,而不是界内。

当一个人知道另一个人的金钱来源不正道或违法,他们是不是多了一个机会?

如果当事人没有举报,是不是完成了另一个“交易”。

如此下,做反贪工作的人比一般人更容易接触贪污。

可,等等!他们的工作不是杜绝任何形式的贪污,包含不是索贿与贿赂,而公司内部贪污与使用不当手段获取公司或政府机构资源吗?

今天,发生在我们眼前的是反贪委会出现官员“行抢”,对于不是索贿与贿赂或不当手段获取公司或政府机构资源,他们才有必要把这情况交给警方。

但是,如果出现的情况是索贿与贿赂,这些反贪委会官员不是非常轻易瞒天过海?又或者这些事情东窗事发,反贪委会会将这样的“丑态”让社会大众知道?

今天出现的是这些官员认为对方违法,有机会贪污,所以要求威胁下不得其果才出现大胆到“抢劫”的地步,且这事情竟然牵扯到拥有“外人”!这是何其荒唐!!

如果反贪工作的跟进只是机密的少数人知道,这些针头上的问题反贪会又会监督自己手下的人的进度,简单来说就是反贪工作出现纰漏与制度上的错误,所以这些反贪委会官员才明目张胆!

这些反贪委会官员才明目张胆,是因为在对方犯罪后,心虚与配合的机率是50对50。甚至更大机会对方选择用钱解决,又或者这些人太贪才导致东窗事发。

所以,贪污是谁制造的问题?

别把贪污问题归咎于索贿与贿赂。

求真说他在参与GDL的课程与考试后,发现制度的僵化导致贪污的温床。

这句话全对!但是目前的反贪工作根本没有针对僵化制度与如何制造贪污的温床制度本身的症结。这才惨!!

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

贪污腐败裙带,倒台!

纳吉大马日前夕发表电视演说,宣布废除内安法令及三项紧急状态,删除印刷媒体每年更新准证的条文,以及检讨限制集会自由的警察法令。

首相纳吉宣布废除内安法令,并拟定两项新法令保护公共安宁及安全。

纳吉宣布将检讨1967年警察法令27条文与联邦宪法第10条款下针对自由集会的限制,仍坚决反对街头示威。

看清楚!他由头到尾说的都是他想怎样!而不是人民要怎样!TMD,废一添二,你以为他便宜你?他是要实行消费税!

为什么他是要实行消费税?你想清楚。

看清楚废除是留两条尾巴的!

他也没说尾巴内容!大家别以为有言语自由与行动自由了!同样是预防性扣留,未审先扣紧急法律没废除,警察法律下非法集会没参与,只是出席在场也犯法,条文修改了吗?

《1969年(公安与防止罪犯)紧急法令》内政部长必须提供扣留理由给被扣留者,709前被扣者有受到保障?没!不是有法没关问题,而是执政与执法者守法的问题。


如果你以为类似内安法在没有公开审讯下扣留人,大马另有5项可以“未审先扣”的法令,即1969年紧急法令、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及1959年驱逐出境法令。
废出版准证年年更新,却没阻政治干涉!我国也没资讯自由法;也未有确立人权与言语自由的法律。

滥权频频,独立五十多年,违宪事例多,岂有宣布小开放感觉不到人民身上的大勒颈!



这些恶法就好像一刀刀在我国人民脖子上的刀被拿下来!但是已是全部恶法被拿下来吗?还有,脖子刀是少了,但是还有恶法绳。

问题症结不是刀被拿下就没事,你会感激一个这样整五十几年都是刀指向你的人?就算他刀放下,我大声高喊还有贪污腐败裙带。。。。倒台!

2010年3月25日星期四

真实的生活情况,为何不能讲?

“一些政治人物很特别,他们不是告诉你要你支持他;而是狂傲的说如果你不把票投给他就不会得到发展。”

这是报章很少说,偶尔报章仍充斥这类的论调,仿佛全天下舍弃我取谁?

“黄明志写的都是实实在在我们平日讲的话,说的都是平日我们生活对于愤恨不平的调侃,就因为不公平,所以我们才会这样看他们。”

我问:“您不认为粗口粗俗吗?”

“这些平日我们生活用的词句,都是生活的一部分。说不可以公开,简直就是对于自己行为不肯负起责任;我们做妈妈的还不是左一句夭寿仔,有一句混帐骂孩子骂老公,难道我们真的不关心他们吗?当然不是,只是我们生活习惯喜欢用这样的方式给最亲近的人另一种溺爱的动作,几乎大家都会,感情从来不因为这些话而疏远减少。”

“那些属于政府的大工程,我们小市民得不到;就算少到只有糊口的份还必须近乎华裔与印度人各一摊,剩下的都留给土著。结果大家都逼于无奈走后门,我们做这些生意意境很久了,从市区到市郊大家都是讨生活,为什么非法小贩多,如果不是难申请执照,依据许多苛刻的条律,我们谁要冒险?更何况这样流浪的日子久了,自己也很想不要再过被取缔的生活。”

“你说文化村内根本不是一个马来西亚,其实这些工程背后有许多流传的说法;这些从政者认为够了!整个文化村只有属于他们可以接受的文化,又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你看看我们卖的商品以前还限制什么可以卖什么不可以卖。一个马来西亚,只是文化表演舞台,像他们做戏一样,如果换成是商品他们要用本投资,卖不出去你的建议还会被酸;文化表演他们未来可以不要就不要,东西却不可以;这些是他们说的。”

在逻辑上,我们看见表现的改变,却连由上到下依然充斥我族,非我的敌对状态,上情过去难下达,下意上方未必体恤;现在改了口号,干训局都有版本,不用多言也只是为什么没改变。

“你看请这些达官显要开幕,红包还要十几二十千。”

我问是你们自愿给还是他们要求,换成的答复是大家已经懂的规矩。有人说如果写报道要有“证据”,我和他虽然这样说,但是都明白这是传言,就算我们会这样做,我们也不会说出去。不是像过去封建体系内有冰敬炭敬。玲琅满目,不过大家谈是谈都怪自己以前为了没有办法可以做的唯一就是这样的办法,是贪污为什么不检举?既然是规矩都有中间人,这些火烧永远是自己屋子,力求永远是为了宣传,多少人会如此做就不会拿石头砸自己的脚,一些发生的事情永远是传言,就算当事人都哑子吃黄莲。这些大家懂得却是发生的“梦幻世界”,因为不好说,不容易说,却知道为什么,就像翁诗杰说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