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被运用来对付人。
请确立罪状!
请清楚界定什么是审判,谁能审判!
三权分立的基础,我们看见所谓的敏感带!
我们也开始觉醒,身为行政一环,为什么及谁赋予审判权?
如果我们要界定敏感,
没有尺度说什么东西是处于不敏感!
难道因为内安令,所有人都因此失去发言权?
再者,如果身为行政一环,行驶跨越权限的职务,这不是民主社会应有维持的界限。
如果,我们选择的是审判者,这无疑容易导致更多国家体系下的问题。
我们必须司法改革。
而在基础上,认清什么是政治角色的错误扮演,我们也必须开始学会限制身为国家行政的一环,别一再患同样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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