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9日星期六

如果赵明福案无法找到真相,我们社会须有社会良知!

今天如果大家关心的事情只有水浸眼眉的事情,自己切身的事情却忘记社会需要更多人觉醒,耳传,讨论,分析;赵家的事情已经不是他们家的事,这背后牵扯的是大家的事,没有皇委会的正义,我们还有社会正义,我们还需要有道德良知;只要做到这些我们社会仍有希望,或许真凶仍逍遥法外!

但是真相已经随着我们驻长的良知生根!就像当初成立皇委会不调查死因;很多社会大众不了解个中的差别;但是他们现在虽调查死因,却立场不中立;这些还有赖大家告诉大家,全天下的检,察单位不能有个人预设立场,但是我国的却告诉你,这案件他们立场似乎是坚持赵明福是自杀的!非常玩味!

针对警方;七指纹因蒙尘无法采集,但是说法是我国没有美国那些指纹采集仪器。如果没有仪器,却如何推断现场的情况?这存在的疑点似乎变成没有发生。

二,没有打斗痕迹,不代表不是他杀。

我说一个假设,当一个人被安置在窗外,单凭情况也只有拉扯搬运与放置,为什么要假借打斗痕迹推断他杀?

假如人在还没送到窗口的位置已昏迷。。或没有抵抗的意识或过度恐惧,也是。

这是非常基本的常识。我能推断,警方会不知道吗?

所以,我不认为警方没预设立场。

再说;为什么反贪会有官员接触第一个发现死者的人;是谁确认死者?没理由那么关键的字眼,如此含糊。

由于反贪会远比警方更早接触现场,所以我们不能不保留有人破坏现场处理过现场的假设。

但警方没交代;我们也无从知道警方为什么排除?

窗框有七指纹因蒙尘无法采集
查案员指坠楼现场无打斗痕迹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6368



至于反贪会,只有列出反贪会建议精神科医生列席,目的是要鉴定赵明福究竟死于“自杀或其他可能性”,就算找法医等一切都好像知道是自杀一般;从一开始就主导事情只朝这方向思考;所以警方竟然配合的如此天衣无缝!真是恰合的不可思议。



至于为什么我会指责总检察署想把案件列为自杀;如果他们的目地不是这个;总检察署为何要求检讨验尸庭把赵明福命案列为悬案的上诉申请?请告诉我还有其他因素吗?很抱歉,我无法思考到其他因素,我已经多番在逻辑推演与外在环境思考。

检讨赵明福悬案裁决五月开审
卡巴星相信总检署欲列自杀案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6240
……
沙亚南高庭择定5月23日,聆审总检察署要求检讨验尸庭把赵明福命案列为悬案的上诉申请。
虽然政府已于1月7日宣布设立皇家调家委员会,以调查赵明福死因,惟总检察署在同一天却入禀检讨验尸庭的裁决,以把此案列为自杀裁决,并坚持拒绝撤销上诉。





如果没有目的,继续让案件审理就是了!要维持原判,又要回到验尸庭那份报告书谈起,我一直是有跟进与自我分析;某个程度上我也希望情况不是我们想象般糟糕,但是越跟进分析越难相信。当今大马有非常详细的资料;如果有兴趣可以不断翻查。我从案件第一天,逢资料与假设也必读。我个人是相信他杀(或许不是谋杀);不过绝不信是自杀。




太多太多可以帮助我思考整个情节的关键,出现的答案竟然是不知道,忘记了!没有人看见或者说没有调查清楚,仪器不精细,没有办法估算等。。不会巧合的太恰合了吧?说白一点我怀疑是撇开问题的任何证据都被刻意制造?不然一个人如果是自杀,他在现场肯定徘徊几多会,会观望,会焦虑;所以有各种小动作,让人找到案发现场的。但是没有咧?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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