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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赵案:“士可杀,不可辱”,前提是有辱

从反贪会验尸庭上演自己掐自己的闹剧,到物理学家推翻蹲在窗沿自杀的可能性。

所谓自杀的说法,可能性越来越少。

最近反贪会官员自己一下说欧阳清白,最近又推翻。证人的口供如何牵扯外在压力而改变,可信度已经不可靠!

不过,就因为这转变,突然又上演,赵明福是“士可杀,不可辱”心理下,出现因为他要保护上司而选择自杀。

其实这立论的根据非常薄弱,就算是字条与案件的证据可能性。也不足说明这样的推测合理。

例如:他要保护上司而选择自杀。

这句话的背后是什么畸形的推测。

逻辑一:

你或我,谁会因为保护上司而选择自杀?

前提是上司好上司,有交情;但是如何构成自己非死不可?案件在调查,甚至不在审理;依据正常人的合理心理状态其实并不畏惧自己的上司出事;充其量是担心自己说了不应该说的话。

如果字条内容成立,我们也更断定反贪委会有可以扭曲他的意思,况且也说明他不认同这些人的说法。

如果是不认同,留一口气还上司的清白的可能性更大,哪里变成会寻死。

什么样的上司,会让下属如此不畏惧,如此选择保护上司而选择自杀?


这样的说法可以很复杂,也可能很简单。

复杂的说法是他赵不是正直的人,所以选择同污合流,且事情败露,他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问题是反贪会查无可查,也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令赵入罪;且赵是证人,不是被告;如果他不是正直的人,非常容易改变立场,根本上只会合作,不会寻死。如果字条内容成立,其实也恰好推翻赵不是正直的人说法,赵正直。

逻辑二:

赵是正直的人。他不认同反贪会做法,且他是维护欧阳;他更不会死,如果欧阳真有罪;一个正直的人可能维护贪污犯罪吗?不会。如果不会,又如何选择保护上司而选择自杀?


逻辑三:

赵是正直的人。他不认同反贪会做法,且他是维护欧阳;他更不会死,如果欧阳真无罪;他也是不可能自杀。

反观,赵案反贪会律师提出,“士可杀,不可辱”,前提是有辱。如何构成“辱”,有欺压,非法手段,或者威吓与嫁祸于人更或者其他处境。

我们可以推测自杀可能性越来越低;却可以从赵案反贪会律师提出,“士可杀,不可辱”,思考另一方面构成他杀的可能发生的情况。

本来,一个人会选择如此做,是不太可能。赵案:“士可杀,不可辱”,前提是有辱;辱字是关键;也是我们认定问题与手段造成的可能发生的情况,似乎赵案反贪会律师很清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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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委称明福自杀护主
欧阳捍华不同意此说法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8186.html


沙菲宜也尝试以中文谚语“士可杀不可辱”形容当时的情况,并询问欧阳捍华是否如此,惟欧阳捍华表示不明白其英文翻译的中文和其意思,在冯正仁建议下,沙菲宜放弃这道问题;沙菲宜在听证会后向记者证实,他原本要表达的是“士可杀不可辱”,并且是请教一名香港朋友而得悉。




皇委会阻止翻译“再见”字眼
捍华称字条签名与明福相似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63340


反贪会质疑行动党收政治献金
欧阳捍华否认赵明福以死护主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63332

否认赵明福自杀掩盖丑闻

今日在皇委会听证会供证的赵明福前上司兼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在接受沙菲宜的盘诘时也矢口否认,赵明福自觉“士可杀,不可辱”,选择自杀来保护他。

沙菲宜:以赵明福所面对的事情的情况复杂,因为还有很多尚未揭发的事情,我的建议是,他可能选择自杀来保护你。

欧阳捍华:我不同意。

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是证人何有“逃跑”?证人无罪哪来“释放”?!

全世界最奇怪的国家,说出最奇怪的话,证人“逃跑”!“释放”证人!可想而知,他们根本上不把证人当证人,也很奇怪的需要统一说法,说思路不统一的笨蛋话!

是证人,在根本上不是拘留,证人如果有罪却愿意或说是自愿指证才是污点证人;可赵明福并不是。所以证人“逃跑”不成立;使用“释放”字眼简直就是侮辱人格,还有侮辱自己所属于的公权力单位。因为字眼不对啊!!


反贪会数度开会统一官员口供
案发中午一度传赵明福“逃跑”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62647

阿晋说,他于7月16日下午返回雪州反贪会办公室时,其中一名执法官哈德里哈欣,告诉他一名华裔男证人“逃跑”了。

“哈德里告诉我,有一个华裔男子跑掉了(lari)。”

他今午是在律师公会代表律师赵伟盘诘下,这么指出。这名证人首次供证,他也不曾上验尸案供证。

皇委会主席冯正仁也询问一项关键的问题:“若是证人(赵明福)的手机及包包仍留在反贪会,(就表示)反贪会并未释放他?”

向警方说华裔证人“逃跑”

阿晋答回应道,“根据我的理解,是的(并未释放),只要证人的东西仍留在官员手里。”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

反贪官员朱基菲里多次说谎遭戳破(赵明福案)

要点:

(1)朱基菲里解释,自己可能是粗心才会说是凌晨三时许。

(2)闭路电视早上六时许拍到朱基菲里。

(3)返办公室打卡要通知死讯?

(4)谎报离开时间,案发隔日旷职

(5)赵伟指出,律师公会是在数天前才发现祖基菲于6点59分离开的闭路电视照片,就连验尸庭在审讯时也未发现此事。

(6)祖基菲出现在(闭路电视)照片上。为何要说自己是3点15分离开?”

(7)祖基菲先后在两楼祈祷室睡觉,一个正常人为何需要变换地方?除非他不安。

(8)只要希山在真相就会变样

(9)苏克里主持统一口供会议,反贪会不曾协调命案口供

(10)阿晋是首名发现遗体官员



资料:


(1)赵明福死因调查皇委会听证会第55名证人——巴生反贪会执法助理祖基菲(Zukefly Aziz)被拆穿在听证会上多次撒谎!他被踢爆谎报在案发当天离开雪州反贪会总部的时间,以及案发隔日旷职,但却偷返办公室打卡。

一开始时他遭揭露,在赵明福命案发生后,曾向警方谎称自己于命案当天凌晨3点15分已离开沙亚南商业大厦。但事实上他是在赵明福命案发生前的关键时段,即早上6点59分才离开。 律师公会代表赵伟是在今早在盘诘证人时,揭发此事。



(2)朱基菲里解释,凌晨3时15分之际自己是有意要回家,所以才会如此告知警方。他也承认,录口供一星期后,自己就发现时间不对,但却以为不相关所以没告知警方。

众委员纷纷责怪朱基菲里,冯正仁直言:“你没有更正时间……或许你就是嫌犯!你在那里,而死亡时候就是在那期间。你现在是嫌犯……调查还没有结束的,你是嫌犯。因为闭路电视早上六时许拍到你,所以你知道逃不掉才说出来?”
赵伟也提到,死因调查庭中的闭路电视片段照片实际上没有显示朱基菲里离开,并且皇委会之前重看闭路电视片段照片才发现朱基菲里。

朱基菲里澄清自己没有从他人口中获悉自己出现在闭路电视片段里面,而是在警方调查期间就已经知道有闭路电视拍摄。

他向其中一名委员,即布城理科医药大学学院医学系主任兼心理法医顾问专家莫哈末哈达(Mohamed Hatta Shaharom)承认,自己可能是粗心才会说是凌晨三时许。



(3)朱基菲里阿兹表示,自己在晚上十时许到达,当时看到赵明福在雪州反贪委的行政部走廊上站着,身边没有任何官员。他和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总部官员布基尼(Bulkini Paharuddin)把陈文华带到一个房间,然后就下楼喝茶并回去巴生拿车,再回到雪州反贪委。

7月16日午夜12时左右,他到祈祷室(surau)休息,直至凌晨3时15分起身离开14楼,去到13楼的祈祷室拿之前留在那里的沙龙(sarung),然后就在那里休息到早上六时许。

他再回到14楼按门铃,但是没有人开门,也没有看到保安人员,所以就回去巴生,到公司大约早上七时许即打卡,然后就回家,上午十时左右进公司,逗留两个小时又回家。(独立在线版本)





祖基菲起初声称本身于7月16日早上10点至中午12点之间,在办公室待了2小时,惟当赵伟进一步询问细节时,他承认本身当天没有上班或旷职,只是回去打卡以显示本身有上班而已,其上司甚至不知此事。

祖基菲一开始也说,本身是接到反贪会一名名为罗斯兰的司机来电,声称有一名赵姓华裔男子,惟后来也改口为罗斯兰询问他是否有人死了。(当今大马版本)

(4)听到朱基菲里更改给警方口供和说谎旷职后,冯正仁和其他委员就炮珠式追问朱基菲里。不过,朱基菲里一直否认自己有所隐瞒。

冯正仁:当晚有发生什么事情?

朱基菲里:没有。

冯正仁:你看起来害怕?

朱基菲里:没有。

冯正仁:还是你不要讲出来了?因为你说法跟刚才不同了。

朱基菲里:因为我做错事了。

冯正仁:你说三点回,结果六点有拍到你。现在你说你有回公司,但没有(上班)。当晚发生什么事?

朱基菲里:没有。

冯正仁:抑或你有看到什么?

朱基菲里:没有。

冯正仁:……凌晨三点到六点之间,有些事情发生?

朱基菲里:没有。

冯正仁:如果没有,那你为什么要说谎?

朱基菲里:因为我做错事。

冯正仁:但是,如果不是重看闭路电视,我们就不知道了?

朱基菲里:…………(沉默没有回答)

冯正仁过后向他提出:“你知道赵明福之死,要回去公司告知其他同事?”

朱基菲里否认此事,说明自己是在下午二时许才获悉死讯,接到巴生反贪委的司机(Roslan Jadi)的来电,对方以为他身在莎亚南。




(5/6) 皇委会主席冯正仁斥责说:“你现在可以成为(赵明福)命案的嫌犯....警方可以开档调查,我想警方还未结束调查”。

冯正仁讽刺说:“那你现在可明白,证人及嫌犯的差别了?” 

冯正仁进一步质问:“你现在也知道本身无所遁形,你出现在(闭路电视)照片上。为何你要说自己是3点15分离开?”

(7)祖基菲解释说,他当晚确实已没有任务在身,惟因本身是一个资深官员,羞以向希山慕丁及查案官安努亚开口说要走,也就留下。他透露,本身先后留在14楼及13楼的共用祈祷室睡觉。 

他也说,他先在14楼祈祷室睡至凌晨3点多,便看到安努亚便进来,后者还以告诫的口吻询问他是谁。

祖基菲透露,他后来离开使用升降机去到13楼祈祷室,就一直睡到6点多,打算返回14楼时却发现本身没有感应卡,不得门而入下只好离开。

(8)只要希山在真相就会变样

除此,赵伟也在听证会上唸出阿晋与同僚之间的往来手机短讯内容。

以下是其中2段大胆的短讯内容: 

1)2009年7月23日:

纳丽发给阿晋:“你要怎样回答(皇委会)委员?”;阿晋回覆纳丽 :“……不须怎样计划,真相始终会大白。”

2)2009年7月23日:

阿晋发给祖丽娜:“为了甚么……等下故事都会变样,只要HH(Hishammuddin Hisham,希山慕丁)还在。”

比较有趣的是,当反贪会成员兼前上诉庭法官瑟尔文针对这第2通短讯内容,一搞清楚“HH”是希山慕丁后,也耐人寻味的说了一句:“这是非常明显的。”

(9)阿晋也揭露,反贪会曾为了应付2009年的赵明福坠楼案验尸庭及当时可能召开的皇委会,而数度召开会面及会议以统一官员的口供。

阿晋说,其中一场由布城总部召开的会议,便是为了所有官员在针对滥用雪州议员拨款突击调查行动(Ops DUN)中,统一彼此的供词。

阿晋指出,主持会议的便是时任反贪会调查主任的苏克里,而当时的雪州反贪会副主席希山慕丁也在现场。

。。。。。。。。。。。。


惟阿晋也指出,无论如何,上司并未指示官员统一赵明福命案的口供,仅是针对各官员在调查行动的角色而已。

这也是皇委会于今年2月14日展开以来,首次有官员承认反贪会开会协调及统一各官员的口供。

希山慕丁于2009年7月15日传召赵明福当晚,逗留至翌日凌晨5点45分。惟他向皇委会供证指称,本身并非这项突击行动的统筹。 

阿晋指出,希山慕丁在这项突击行动上扮演最大的角色,凯鲁依汉及安努亚都听命于他。

(10)阿晋说,本身是反贪会内首个发现赵明福尸体的人,才会想试着对赵明福负起责任。 

赵明福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玛沙南大厦5楼天台处后,首相纳吉一周后宣布以验尸案或皇委会方式调查此案。

不过,最后开审的仅是验尸庭,验尸庭今年1月5日裁决此案为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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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反贪官员多次说谎遭戳破
滞留过夜隔天旷职有蹊跷

http://www2.merdekareview.com/news/n/18069.html


谎报离开时间,案发隔日旷职
反贪委会官员被拆穿多次撒谎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62569




反贪会数度开会统一官员口供
案发中午一度传赵明福“逃跑”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62647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英国法医凭什么结论是自杀?(转载,兼修改)

英国法医说不是抛出就是自杀?他讲的可能性问题的可能性太低。(因为前提必须他能提出比较趋向完整,估计及评估所有的可能性情况以内。)

举个例子,如果赵明福当时被人抬出窗外然后挂在窗外,有人扯着腰带,然后腰带断了,一样可能是:

一,赵明福是清醒的
二,赵明福腰带被扯断
三,也完全符合法医的评估说法,问题是法医凭什么说是自杀?

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

赵明福案——官员承认可能被丢出窗外毙命

(1)官员承认可能被丢出窗外毙命

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梁肇福也针对安努亚早前供证提及赵明福是跳下去的,而追问安努亚如何知道他是跳下去,安努亚表示:“这是猜测(andaian)”

梁肇福:那么你是否同意,赵明福是被丢下窗口的?
安努亚:可能。
见:http://www2.merdekareview.com/news/n/17567.html

尽管安努亚一开始认为赵明福自杀,却极力撇清此事与自己的关系,强调不认为反贪会传召赵明福问话是导致后者自杀的原因。

安努亚是在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沙菲宜盘诘下,声称赵明福是死于自杀。但是当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梁肇福询问如何知道赵明福自杀时,他才承认这仅是自己的揣测。

随后,梁肇福也询问赵明福是否也可能被丢出窗外坠死时,他才改口说,这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事。

(2)证人安努亚立场反复

安努亚一开始认为赵明福自杀,却极力撇清此事与自己的关系,强调不认为反贪会传召赵明福问话是导致后者自杀的原因。

(认为赵明福自杀,强调不认为福问话导致后者自杀)

沙菲益:这个问题你必须诚实回答,你是否有想过为何赵明福在凌晨三时,接受完反贪委询问后,不要回家或回办公室的原因?

安努亚:我认为,他被反贪污委员会审问后,不要回去是不要面对其上司(欧阳捍华)或和这个案件相关的人。
(出现的所谓字条,恰好证明内容是赵明福想向欧阳捍华解释,反倒由于有所谓字条,反倒显示安努亚又在做误导与猜测的想法。)

沙菲益:赵明福要驾车回办公室是否容易,只有五分钟车程?
安努亚:是的。
沙菲益:他在本身办公室不是睡得更好?
安努亚:逻辑上是。

问题又出现,安努亚也强调,赵明福是反贪会在调查雪州议员滥用拨款案中最重要的证人,也是唯一可以把雪州行政议员兼史里肯邦安区州议员欧阳捍华,跟承包商衔接起来的证人。才是导致他一直审问与扣问的关键;如果反贪委会肯放人,我们很难理解赵明福不想离开,因为近日他需要处理他婚姻事务。

再者,他让众多官员包围赵明福,说法竟然是“破冰”与修复官员与赵明福的关系,理应给赵明福纾解压力,更配合他们,问题却出现他们指所想要的与所做的动作是两回事。

如果要让赵成为自己的证人,必然要松解心房,让他感到反贪委会的诚意,例如让赵明福感到自己获得重视,体恤与尊重;做一些让他回心转意的正确做法例如感激他与反贪委会的合作,甚至当场答应与最后送赵明福回家,这些才是所谓的“破冰”。

让众多官员包围赵明福,是施压!给外来者缺乏安稳,甚至不安;树立被盘问者敌对的心房;所以依据安努亚的做法根本上与他所要做的目地是相反的。

他重申他不觉得本身做错,导致赵明福从14楼跳下,他也不觉得罪过。

据我们理解是心理上反常的意识。

根据,布城理科医药大学学院医学系主任兼心理法医顾问专家、皇委会委员莫哈末哈达(Mohamed Hatta Shaharom)的说法,安努亚呈否认状态。

也就是他心理上与想法上有矛盾,他一直想寻求一个自己合理的说法,来认同自己的说法。

例如一个人杀了人,如果他不能接受,他会异常的想法来合理化自己杀的人是罪该死一类的现象,没想到这些异常的心理与说辞的反射也一样出现在安努亚身上。

依据较早前,安努亚被询问关键时刻的印象,他是决堤的哭泣。

再者,问及对于一个人死亡,他竟然不觉得罪过。尤其是死者只是他带来调查的证人。

2011年3月22日星期二

我对赵明福案证人莫哈末安努亚的观感

『冯正仁及皇委会成员兼槟城中央医院鉴证科法医布宾德星分别询问“在家里几分钟”、“你妻子有安抚你”问题时,证人已无法回答,情绪崩溃及哽咽。』


我们可以从许多自己也是人做错事的角度,理解为什么这证人立即要回家见他的妻子,例如他闯祸,为什么他问及关键课题时会激动,因为他被设定好的口供与他脑里的recall出现很大的冲突,这证人出现如此大的异常,如果我们从他是共谋或串谋的角度理解,我们不会觉得有任何奇特与不妥;反倒他回答不是内疚而是遗憾,这遗憾的反应未免过于激烈?如果他是想证明自己是清白的,一般人是话多,急于辩护;提出许多很逻辑合理的说服。但是他们都不是,为什么?

问题如果简化成赵明福不能承受压力而自杀。我个人觉得,由于证人异常与许多不可解释的迹象,显示他们有所隐瞒的。但如果只是“简化成赵明福不能承受压力而自杀”,所有的疑惑也将随着一个可能性,变成“无头”公案。虽无确凿证据,但是这家伙肯定有所隐瞒。

看来皇委会已经有很明显的迹象引导环境压力导致赵明福自杀,我们可以从冯正仁的引导指向。他明显没有朝向为什么那些证人的反应如此不正常,他或许是认定是自杀的;只是归咎于人遭受压力下寻死来合乎国阵所要的剧情发展了!



反贪会查案官担心成千夫所指 
遭皇委会逼问下情绪崩溃抽泣

http://www.facebook.com/l.php?u=http%3A%2F%2Fwww.malaysiakini.com%2Fnews%2F159354&h=8f9e0

即时新闻

皇委会主席冯正仁今天当场斥责雪州反贪会高级执行助理莫哈末安努亚,导致证人当场崩溃而抽泣,令听证会被迫暂停。

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赵明福案的三个不同版本

(1)赵明福案的三个不同版本

与赵明福互动有三说法



第一个版本为阿曼在主要会议室,比对四份档案中的文件,是否与四张从赵明福手提电脑发现的发票相关,并要求赵明福也协助翻阅档案,以及雪州反贪委执法助理阿斯拉夫(Mohd Ashraf Mohd Yunus)替他标示存疑的文件。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7364.html



第二个版本是阿曼在死因调查庭供证时的内容。根据记录,阿曼要求赵明福比对四份档案与四张没有签名的发票,同时指示阿斯拉夫检查其中一个档案。

他在死因庭忆述,整个检查文件的过程当中,他少与赵明福谈话,只和阿斯拉夫交谈,只有在最后阶段才和赵明福谈及一些个人背景问题。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1078.html



第三个版本也是死因调查庭供证内容,不过是阿斯拉夫(左图)的说法,即阿斯拉夫没有做其他事情,他与阿斯拉夫聊天,而赵明福是在翻查文件。

阿斯拉夫在死因庭时,否认参与盘问过程,强调只有阿曼向赵明福发问,他只是出示文件,同时也曾与阿曼讨论文件内容。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0661.html


(2)阿曼针对他于2009年7月16日得悉赵明福坠死时的说法,也有3个版本。


午餐得知、勘查遗体、傍晚知晓




(a)他今天供证指出,他当天下午1点半在吉隆坡法庭大厦范围与2丶3名同僚用餐时,接获雪州反贪会官员莫哈末哈山来电始知悉赵明福死讯。

 

(b)负责盘问的梁肇福则揭露,这版本跟阿曼向警方录取口供时大有出入,根据警方的版本,阿曼当天回到赵明福坠死现场并勘察明福的遗体。不过阿曼却当庭马上否认本身曾回到现场勘察遗体。梁肇福进一步指出,阿曼早前的说法已被媒体广泛报道。

 

(C)梁肇福进一步质问,阿曼在向验尸庭供证时曾说本身当天下午4点至5点才接获莫哈末哈山的来电通知。

 

不过,阿曼并未解释,他为何提供3种内容不同的供词。




记录事项(1)


依据律师公会梁肇富(左图)在上午的听证会中,点出阿曼叙述2009年7月15日晚上,据称是盘问赵明福的过程,竟然出现三个版本。

梁肇富:房内发生的事情出现至少有三个版本?

阿曼:可能有些部分漏了(没提到)。

梁肇富:我提出,出现不同版本的说法,是因为这都不是真相?

阿曼:这不正确。

梁肇富:是否愿意告诉我们,房内究竟在晚上10时30分至凌晨12时30分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阿曼:我所说的事情可能会有遗漏了,(也)可能会有添加了。


http://www2.merdekareview.com/news/n/17413.html


根据当今大马的资料:阿曼:“我所说的事情可能会有遗漏了,(也)可能会有添加了。”的意思背后有一段。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8557


云大舜在皇委会小休片刻续审时,出人意表的向皇委会作出有关下列申请。


“布城反贪会官员阿曼除了提供三份不同版本的供词之外,他针对赵明福所做出的两份调查日记(Investigation Diary)的内容也被踢爆有出入,他在7个月前重写的第二份调查日记更特地注明“没向赵明福暴力迫供”,疑惑重重。律需要让私家侦探盘问阿曼是否涉嫌窜改及伪造其调查日记。”


皇委会直至2月14日下午1点半休庭时,仍未针对律师公会的2项申请提出要求。


不过,同一个案件会拥有2份调查日记,第2份调查日记除了首2页跟第一份调查日记相同外,其他页数都是在证人意识到赵明福已去世时而额外补上“没有使用暴力”字眼。


而第一份调查日记没有写。

2011年3月13日星期日

我们回头看2007年8月14日法医凯鲁对赵明福案的供词

有法医说第一次验尸比较准;让我有兴趣翻看旧资料。


第10证人法医凯鲁当时并没有坚持,当时赵明福是如何的状态,而是提出模稜两可,100死亡可能性。

后来他在验尸庭上提出4个要点,阐述本身的观点,即排除死者遭人谋杀的可能性,且凯鲁阿兹曼(Khairul Azman Ibrahim)今日表示,没有强烈的证据显示死者遭人谋杀;相反地,他认为,一切迹象都倾向于赵明福是死于自杀。

越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从非常松散,没有根据的论调变成非常有立场选择的说法,为什么呢?

一个证人可不可靠是他的口供的可靠性;一位法医的口供的可靠性不是他假设当时或排除一切可能去认定,而是非常专业说法力的报告,但是他一开始与后来截然不同的立场,从模稜两可变倾向自杀,是落差非常大的;例如一个人早几天说不知道事情怎样发生,变成认定是这样好像自己在现场亲眼目睹;他做如此差距庞大的供词,不会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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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100种明福死亡可能性‧凯鲁供词模稜两可

第10证人法医凯鲁供词模稜两可,上週五(8月14日)才说赵明福可能跳楼自杀,今日(週一,8月17日)忽然转口指赵明福有可能被人拋下楼。

週一验尸庭续审,凯鲁在庭上供证时,对“赵明福之死”提出100种可能性,包括明福可能跳楼、被推下楼,引来家属、雪州政府及律师公会三造代表律师的不满。

他一时说赵明福有可能在清醒、不清醒,甚至是半清醒的时候被拋下楼,出於本能反应,以致他死后双手紧紧握住。

过后他转口说:“也可能他掉落地面还没死亡,由於感到十分痛,他才会双手紧紧握住。”

当律师公会代表律师南士巴星问到,赵明福右腹的磨损痕跡有可能是手指甲造成的,可能有人拉扯他的腰带,企图拋他下楼。

他也认同这个可能性,过后又说可能是裤子拉链所擦伤,在律师的反驳下,接著他说:“任何可能性都有的。”

转口指伤口或坠楼前存在

法医凯鲁在较早前供证时指赵明福身体没有挣扎伤痕,他评断所有伤口是坠楼所致。但是,於週一却向雪州政府代表律师马力承认,赵明福身体上的伤口可能在坠楼前已存在。

凯鲁此言一出,令到外表斯文的马力也忍不住怒斥他说:“不懂就说不懂,你不能自己去揣测,你知道自己的供词有多重要吗?”

问答:

马力:你曾说尸体没有自卫及挣扎痕,5时30分在反贪会茶水间有人看见他,死者左手腕出现伤痕,有可能是指甲抓伤的吗?

凯鲁:有可能。

马力:有可能是有人拉扯他的左手的手錶时所造成的吗?

凯鲁:你说有可能的话,就有可能。

马力:假设死者在沉睡中,有人抓住他的手將他拋下楼,导致手錶脱落,令手錶遗失?

凯鲁:有可能。

马力:你说死者腰带出现超过两个人的DNA,可能是警员或鑑证组处理尸体时,不小心造成污染,这个可能性不大,因为他们都会戴上手套。

凯鲁:我推测在打开遮盖尸体塑胶袋、拍摄尸体、搬运尸体可能受到污染。

马力:你没看到事实,只是推测?难道没有官员通知你尸体受到污染?

凯鲁:就是这样发生的。

马力: “你根本不知道原因,对吗?”

凯鲁低下头,细声回答:“是的”

没验结肠是否有残余食物

南巴士星:死者有可能被人抓住腰带拋出窗外吗?

凯鲁:如果是这样,腰带將被扯断,但是腰带完好在死者身上。

南巴士星:不管腰带有没扯断,死者被人抓住腰带才会出现抓痕?

凯鲁:有可能。

南巴士星:死者的手没打开,牙齿没有咬紧,可能是半昏迷吗?

凯鲁:有可能,也可能他忍住痛楚,我们不会知道的。

南巴士星:你是说赵明福著地后,依然活著,而且很痛苦,才会双手紧握住?

凯鲁:可能。

南巴士星:赵明福坠楼前,可能是不清醒或半清醒的,才被他人推下来?

凯鲁:他可能是不清醒的,但是根据我的经验,他也可能是清醒的,如果他被两个人拉扯及推下楼,衣服会有痕跡。

南巴士星:你有检验过赵明福的结肠是否有残余食物,以確定他多久没进食?

凯鲁:没有,即使有检验也无法验出,通常只能找到辣椒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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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赵明福案件的法医,负责解剖赵明福遗体的资深法医凯鲁阿兹曼(Khairul Azman Ibrahim)今日表示,没有强烈的证据显示死者遭人谋杀;相反地,他认为,一切迹象都倾向于赵明福是死于自杀。

他在验尸庭上提出4个要点,阐述本身的观点,即排除死者遭人谋杀的可能性:

1)根据死者的伤势及沙亚南商业广场第14楼(疑是赵明福坠楼的地点)搜集的证据显示,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

2)死者身上没有找到任何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和其他证人的脱氧核糖核酸(DNA)。

3)赵明福口袋里依然插着一支反贪会的笔。若曾有挣扎,这支笔理应在混乱中掉落。

4)死者的伤势是从高处坠落造成的。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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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

赵明福案与反贪委会的思考联系

你我都知道华人与印度人除了不喜欢死在医院;更不喜欢死在公家机关尤其是警局,反贪委会或监狱;这些都是与名节有关的稍稍人性的尊严;若说有不是华人与印度人说在这些地方,我们觉得不出奇,但是华人与印度人如果会这样认定就很出奇,更别说是自杀。

因为衙门历史因素与办事态度,屈打成招的案例历历在目,所以这些公家机关没有在手法上采取更取信于民;在态度上就无法令人觉得没有冤情或与他无关。

但是赵明福案,连日的审讯;我们看到一样令百姓对于衙门苦不堪言的无奈;一切也只能纪录做自己思考判断的依据。



(1)反贪委会的纪录


希山慕丁在一份书面回答中说,警方在2005年至2010年之间,总共接获59宗针对反贪会官员虐打事件的投报。其中23宗仍被警方调查,另外29宗已呈予总检察署,余下的7宗则已被总检察署列为“不做下一步行动”。

昨日,皇委会也踢爆,一名雪州反贪会官员阿斯拉夫任职反贪会5年来,共面对9项虐待嫌犯的投报。

哥宾星表示,为何政府接获许多反贪会涉嫌拷打证人的投诉后,依然同意让反贪会不分昼夜地向公众录取口供?

而且至今还未提控任何一名反贪会官员的原因。







6年接获59宗反贪会逼供投报
哥宾星抨总检署毫无起诉行动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8280



(2)反贪委会的专业



布城总部反贪污委员会官员阿曼(Arman Alias)最后一次见到赵明福的时间,在皇委会听证会引起争议。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梁肇富在盘诘时,指阿曼今天的说法,与他之前在验尸庭的说法,及给警方的口供都有所出入。



但阿曼回应说,他在验尸庭的供证才是准确的。他更批评当初帮他录供的警方草率处事,未据实记录相关时间。

针对这样的说法,梁肇富在盘问时,就出示阿曼在验尸庭的供词和警方稍后为他所进行的录供指出,阿曼对相关时间的描绘都有出入。



根据阿曼在验尸庭的供词,他当晚是从10点30分要求赵明福协助确认文件,并在期间曾前往会见凯鲁,再回到会议室会晤阿斯拉夫与赵明福,然后在隔天凌晨12点35分再去见凯鲁。



而其警方供词则指出,他是在当晚10点15分开始要求赵明福协助确认文件,直到隔天凌晨12点15分才结束。



反贪官员批警方硬写错其供词
冯正仁讥应反省自身同样毛病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8276


(3)反贪委会的说法的真实性


谁先离开会议室?

另一方面,阿曼与阿斯拉夫两人在晚上至凌晨盘问赵明福,但是最后是何者现行离开,成为今天另一个疑点。

根据阿斯拉夫在周二听证会上的说词,自己打开会议室的门后,叫赵明福到客厅(ruang tamu)去等,然后拿着文件到反贪委会雪州总部调查组代委员海鲁(Hairul Ilham Hamzah)的房间与阿曼会合,后者则向海鲁说明盘问和翻查一无所获。


阿曼今天原本的说法是阿斯拉夫与赵明福先行离开会议室,然后自己前往海鲁的房间汇报,后者过后才加入,自己也没有再回到会议室。

可是,过后梁肇富拿出阿曼在死因调查庭的口供对照时,发现两者也有出入。

在死因调查庭,阿曼称自己先拿文件出去给海鲁,过后才回到会议室,要阿斯拉夫带赵明福出会议室。

原本坚称自己没有回到会议室的阿曼,在梁肇富重问多次后才说听证会的证词没有错,同样今天的供证也正确,只是中间漏了一部分。

vs

阿曼称自己先拿文件出去给海鲁,过后才回到会议室,要阿斯拉夫带赵明福出会议室。

原本坚称自己没有回到会议室的阿曼,在梁肇富重问多次后才说听证会的证词没有错,同样今天的供证也正确,只是中间漏了一部分。

他解释,结束盘问后,他出去并留下阿斯拉夫和赵明福在会议室,与海鲁见面和交出三张盘问的记录,才回去找阿斯拉夫,莫哈末纳兹里(Mohd Nazri Ibrahim)将向赵明福录口供。

据他所知,当时赵明福还在房内,所以阿斯拉夫把赵明福带到14楼其他地方,才去见海鲁。




称自己先离开会议室
阿曼口供有两处疑点

http://www2.merdekareview.com/news/n/17372.html


总结:(我的思考点)



(阿曼称据他所知,当时赵明福还在房内,所以阿斯拉夫把赵明福带到14楼其他地方,才去见海鲁。)赵明福一直出现的位置图,是必须依据他们口供成一个比较集体的;例如为何他被带到该地方?为什么是这个位置?在哪一个位置?依据位置,我们才能清楚一一分析,合理与不合理处。



其他地方是哪里?为何一直迁移位置?一般盘问与调查需要如此做吗?据我思考,是没必要;反倒对于证人提供证据或盘问人,都是不太理想的做法;除非有特殊需要。

这些错误印象位置,必须被解读。


我觉得不合理的做法太多了,你如果被带到审问的地点;只有盘问者带所需要的文件进出盘问的空间;尽量不是被盘问者自由出入各个需要的地点;一是方便作业上可以更集中,二是避免他们觉得盘问工作太不专业;只有在调查者准备好,才进行盘问调查者;然后被盘问后会给予被盘问者一个空间;如此下就会更有空间压迫感,让人感受压力然后比较容易有破绽,探问出矛盾。现在变成事前曾带赵明福,游花园;如果不是有特殊目地,为什么如此做?或许是他们办事的习惯,或许是另有现场?!!做法太不寻常了!




大海捞针调查欧阳捍华拨款案
皇委会斥反贪会查案如“钓鱼”

(冯正仁此时便打岔问说,反贪会是基于什么理由来怀疑这些档案与案件有关时,阿曼竟然无法回答有关问题,指本身只是依据指示办事。虽然阿曼指处,反贪会是接获有指议员滥用拨款的消息才展开调查,但冯正仁并不满意有关回答,他说,“如果是这样(没有依据)的话,那所有文件都值得怀疑啊。”另一名皇委会成员阿都卡迪尔(Abdul Kadir Sulaiman)此时也帮腔问说,反贪会有否接获任何秘密情报来作为调查这些文件的理由时,阿曼却完全答不上来。冯正仁便说,“你现在是在‘钓鱼团’内吗?只是在等愿者上钩?”)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8226


针对,没有确凿证据却已经构成问题盘问,提出许多假设性问题却没有直接与案情扯上关系,大费周章的马拉松消耗人力,车轮战最终一无所获;背后动机也叫读者有莫大的疑窦。

2011年2月21日星期一

赵明福案件疑点与费解的部分

赵明福案件疑点与费解的部分:

(1)重要证据:手表

可以证实时间,却在窗口周围找到表扣,找不到表框;为什么?

如何造成?谁造成?

(2)指纹无法套取

为什么是不完整指纹?虽然采集需要完整,但是不完整的指纹真的无法获得辨认?谁断定?如何断定?有没有记录,尽力套取?如果没有做?为什么?为何呈现马虎?

很多案发现场都可以在手汗与灰尘下合并套取;甚至透过技术转移存证。为什么不做?

(3)被指出是关键的窗户

为什么不拆下来验证?

(4)窗户发现脚印

9寸脚印与赵明福脚印是不符合的,既然是脚印不符合,为什么不进一步的追查?

鞋子脚印不清楚,不代表无法分辨与推测他所谓是不是赵明福脚印说法?为什么没有进一步的核对?

(5)谁曾开启死者手机?

依据证人口供,这死者手机是关机状态?任何人或有意图破坏与令事件无法完整呈现。


依据以上的部分特征;我们可以看见很多人为的疏漏,为什么?

有句成语叫欲盖弥彰!依据推断,很难令我相信,事情绝非如此简单,否则我国警察办事的态度,简直难堪。

2011年2月19日星期六

如果赵明福案无法找到真相,我们社会须有社会良知!

今天如果大家关心的事情只有水浸眼眉的事情,自己切身的事情却忘记社会需要更多人觉醒,耳传,讨论,分析;赵家的事情已经不是他们家的事,这背后牵扯的是大家的事,没有皇委会的正义,我们还有社会正义,我们还需要有道德良知;只要做到这些我们社会仍有希望,或许真凶仍逍遥法外!

但是真相已经随着我们驻长的良知生根!就像当初成立皇委会不调查死因;很多社会大众不了解个中的差别;但是他们现在虽调查死因,却立场不中立;这些还有赖大家告诉大家,全天下的检,察单位不能有个人预设立场,但是我国的却告诉你,这案件他们立场似乎是坚持赵明福是自杀的!非常玩味!

针对警方;七指纹因蒙尘无法采集,但是说法是我国没有美国那些指纹采集仪器。如果没有仪器,却如何推断现场的情况?这存在的疑点似乎变成没有发生。

二,没有打斗痕迹,不代表不是他杀。

我说一个假设,当一个人被安置在窗外,单凭情况也只有拉扯搬运与放置,为什么要假借打斗痕迹推断他杀?

假如人在还没送到窗口的位置已昏迷。。或没有抵抗的意识或过度恐惧,也是。

这是非常基本的常识。我能推断,警方会不知道吗?

所以,我不认为警方没预设立场。

再说;为什么反贪会有官员接触第一个发现死者的人;是谁确认死者?没理由那么关键的字眼,如此含糊。

由于反贪会远比警方更早接触现场,所以我们不能不保留有人破坏现场处理过现场的假设。

但警方没交代;我们也无从知道警方为什么排除?

窗框有七指纹因蒙尘无法采集
查案员指坠楼现场无打斗痕迹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6368



至于反贪会,只有列出反贪会建议精神科医生列席,目的是要鉴定赵明福究竟死于“自杀或其他可能性”,就算找法医等一切都好像知道是自杀一般;从一开始就主导事情只朝这方向思考;所以警方竟然配合的如此天衣无缝!真是恰合的不可思议。



至于为什么我会指责总检察署想把案件列为自杀;如果他们的目地不是这个;总检察署为何要求检讨验尸庭把赵明福命案列为悬案的上诉申请?请告诉我还有其他因素吗?很抱歉,我无法思考到其他因素,我已经多番在逻辑推演与外在环境思考。

检讨赵明福悬案裁决五月开审
卡巴星相信总检署欲列自杀案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6240
……
沙亚南高庭择定5月23日,聆审总检察署要求检讨验尸庭把赵明福命案列为悬案的上诉申请。
虽然政府已于1月7日宣布设立皇家调家委员会,以调查赵明福死因,惟总检察署在同一天却入禀检讨验尸庭的裁决,以把此案列为自杀裁决,并坚持拒绝撤销上诉。





如果没有目的,继续让案件审理就是了!要维持原判,又要回到验尸庭那份报告书谈起,我一直是有跟进与自我分析;某个程度上我也希望情况不是我们想象般糟糕,但是越跟进分析越难相信。当今大马有非常详细的资料;如果有兴趣可以不断翻查。我从案件第一天,逢资料与假设也必读。我个人是相信他杀(或许不是谋杀);不过绝不信是自杀。




太多太多可以帮助我思考整个情节的关键,出现的答案竟然是不知道,忘记了!没有人看见或者说没有调查清楚,仪器不精细,没有办法估算等。。不会巧合的太恰合了吧?说白一点我怀疑是撇开问题的任何证据都被刻意制造?不然一个人如果是自杀,他在现场肯定徘徊几多会,会观望,会焦虑;所以有各种小动作,让人找到案发现场的。但是没有咧?为什么?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

只说是悬案就是怕你们生气!

我对于赵明福案件的立场不变,就是坚持要以皇家调查委员会来介入与调查当年的事情。无他,就因为事情拖的越久,越难调查,这是查案的基本知识。但事情拖了那么久,为什么我仍坚持?良知。

我不相信,你们这些人可以撇开所有的直的进去,横的出来。

所以,事情肯定不是那么简单;如果没有独立与超然的中立,没有人敢说出真相,由于牵一发动全身。真相,为什么不能出来,肯定是有掩盖!!

如果没有掩盖?为什么有那么多疑问?一个个我们普通人都不能释怀的疑惑,就这样当没事。

蒙古女郎的事情,到现在也是没事;传部长性侵犯女佣的事,到现在也没事。

是清者自清?屁!!如果真的认为自己清白,为什么没有一个被问题困惑的,敢面对司法!!

一个拖字诀。

让时间让你们不生气!让问题淡化!

新闻写道:


(经过18个月的冗长审讯,赵明福验尸庭今天仍无法鉴定赵明福在雪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离奇毙命的原因。验尸官阿兹米尔今日宣判,由于他无法对赵明福死因做出确凿的结论,因此裁决此案为悬案或存疑判决(open verdict)。

他也同时否定赵明福自杀及遭他杀的可能性,惟未能有确凿的结论阐明其死因。

确认赵明福坠楼伤重致死

他指出,赵明福是下坠至沙亚南商业大厦5楼的阳台处时,身上因多重伤势而死,死亡时间介于2009年7月16日上午7点15分至11分15分之间。

针对赵案进行10个月后才发现的最后字条,验尸官则透露,他本身不具备相关资格,确认有关赵明福字条是否由死者所写,尤其是笔迹专家黄光荣无法确认中文字迹出自死者手笔,因此这字条是可疑的。

根据维基百科,“存疑裁决”称“悬案”是英国法律体系死因庭的其中一项判决,意味着法官证实该案件中的死存有疑点,惟无法裁决需为此负责的罪嫌。

阿兹米尔也指出,他是刑事程序法典第337条文展开死因调查,因此他只能依法行事,不能超出法律范围。)

看看,验尸庭的权限一开始大的有限是众所周知;判决出现悬案,也就是由于有悬疑才查,查出来告诉你是悬案,这等于拖!由于没有人可以中立可以相信,想说真话的人憋下口气,不敢说。

试想明哲保身是多么令人无奈心疼的事情,但是为什么会发生!!因为人人畏惧强权,因为强权面前没有公义,没有道理。但是这些人从来不敢面对群众,面对舆论,面对真相!!

人民你生气吗?你应该生气吗?如果你遇见小事无法解决,忍气吞声小事化无;但是大事真的需要化小?真的再化成无???

如果忍耐是让真理磨灭,沉默是助长邪恶!这股气,你们咽的下?

如果不能。签名吧!态度。我们所有问题不是当政者的态度而已,我们这些事不关己,自扫门前雪的态度,能不改吗?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m4bh/

2010年8月18日星期三

为什么我们也想跳楼!

哇!!!“赵明福扼死自己再坠楼”、“人在有意识时体重是否较大”,“你是否有跳楼的经验”!!

“他(阿都拉萨)问问题的方式让我们自己都想要跳楼了。”

2010年6月16日星期三

反贪委会的诚意

反贪委会需要庄严的陈词,需要厘清的是疑点,反贪会把案情解说当足球,非常不尊重死者及儿戏。

赵明福案件是不是可以厘清,关乎反贪委会自身的清誉,也关系到人人关心赵案的基本态度。反贪会的说法很不尊重关心此案件的公众,因为疑点根本没有厘清。

反贪会依据办事的诚意与立场,有必要把案情解说成球赛比数4比0吗?

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

英国法医的资料来自反贪污委员会

相信很多人没上网的话,也读不到当今大马的讯息。哥宾星质问下,英国法医的赵明福案资料来自反贪污委员会。

报章里头没有放大强调英国法医的资料来自反贪委会这一点,但是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虽然报章有报道赵明福妹妹的不满,或许文章里头有提及,但是不是所有读者都留意到。所以,站在看事情的关键上,大家必须清楚了解是否有黑箱作业,且英国法医必须要有的是自己独立的报告,而非援用及引述,这些不正确的说法若被沿用,对于赵案是一种很大的杀伤力。

所以我看夜报也只有一面倒的讯息,这样的情况误导了读者。

只读晚报的人都会追不上新闻进展。希望关心赵明福案的朋友留意这点。

当今大马的讯息:哥宾星在交叉盘问时,质问彼得是如何获得有关资讯,而后者答说是从反贪污委员会所给的资料。 这顿时给哥宾星逮住不放,三番四次逼问彼得,为何没有针对这些资讯进一步调查,即照单全收放在其验尸报告内。 他更因此质疑,彼得在验尸报告中所得出的18点结论,是否站得住脚。

批英法医照单全收反贪会资料
哥宾星挑出多项疑点引爆舌战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30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