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

使证人崩溃”是很“正常”的手法?

“证人”需要崩溃?合理?简单说,这样的心态近似求证心切,主观构成的威逼。如果人因为这样而死,俨然就像当年精神虐待战俘,完全不人道。
文见:
http://www.therocknews.com/dama/local/7554.html

《独立新闻在线》- 助理说令人崩溃乃正常手法 哥宾星推断赵明福曾遭刑求
转帖来源:merdekareview.com

“反贪污委员会雪兰莪州总部执法助理莫哈末阿斯拉夫在赵明福死因调查庭上自承,未曾接受专业盘问技巧,否认曾经刑求、拷问赵明福;不过,他却承认,“使证人崩溃”是很“正常”的手法。与此同时,赵明福家属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向死因庭要求参考数份警察报告,证明反贪污委员会惯用酷刑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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