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甲被乙说我给甲钱,甲证明是清白,变成乙也没有给过钱?
查的人说没有证据,无法证明甲有收钱,所以甲的清白,已经是真正的还原了?
除非证明乙是诬告。在乙身上查证他说谎,否则一个甲的清白,抑或乙的诚实都是诚信的问题。
或许我们会想甲不敢告乙,因为是乙放过甲?抑或乙本来就是诬告,不过甲因为有外在的考量,大人有大量?抑或查的人不愿意得罪甲抑或乙,只是做一场戏,然后草草收兵。
偏偏查证的一方,一句话查不到就草草收工,谁是谁非,原来只是一场“没有人会追究”的泡沫剧。
如此下,索贿与贿赂无罪,如此下查的人未尽心尽力,也可以功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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