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

马来西亚政治:游说有罪?

马来西亚前总理敦马,年时已高。但说话技巧却因脑筋清晰,真的听他辩说马来西亚司法短片案的立场,他退而求次的说自己只是一个被游说的人,被人游说,受不受他人的意见左右,这只是他个人才清楚的答案。
他再制造出一个问题,游说有罪?被游说有罪?
这是一个模糊及制造另一个焦点来含糊原本的焦点的做法。
我们姑且无法从游说订罪,被游说订罪。
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知道,被游说后的结果和实际情况,为什么会一致?
如何取得如此一致的情况,有多少情况可以辩解是不受他人影响,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
我们不能因为他人说,而因为他人如此说受影响而认为那些人不可以说,现实中揭发的司法短片只是其中的一环,这是冰山一角。
至于在被说服的过程中,是不是身分与利益存在冲突,身为当时的首相被说服任用法官,这已经是一种司法被侵权的事实,如何被说服,是不是有基于利益,更或有无利益交换,那就关乎一位身为执政者的个人品德与操守。
我们一直无法从司法仲裁者已经独立及超然,进而巩固司法的威信。
反倒我们已经因为有司法被涉嫌被人干涉,司法的公信坦然无存。
游说有罪?被游说有罪?不是重点。
谁或被如何的形式产生如此的情况,更或是否还有未知的部分,还马来西亚司法的原貌,不简单。
而做错事仍坚持如此没错,那他根本没有资格谈要还原司法。这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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