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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法律,只是胥视政府首长是否守诺?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罕见地承认,自1960年在国会制定《内安法令
》以来,政府在52年期间曾违反第二任首相阿都拉萨的承诺,滥用内安法令扣留不同政见人士。

纳兹里表示,尽管阿都拉萨曾经承诺,内安法令只会用在共产党份子身上,但是政治扣留却确实曾经发生。

“前首相兼(首相)纳吉之父阿都拉萨曾承诺不用在政治扣留......但,这发生了。”

原来法律对于国阵来说,只是胥视政府首长是否守诺!如果他们滥权,竟然他们仍有资格要求再竞选。这就是国家问题所在。
如此逻辑下,谁愿意守法?

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人民越有要求,腐败政府注定失败

我们没有确立防止腐败的体系,我们没有确立监督舞弊的体系,我们没有建立纠正错误的体系,我们让政体操纵放纵滥权了无数年,我们没有内在赏罚分明的机制,我们也没有外部积极参与工程工程与政策拟定的评议论坛,我们人民有双耳朵!是听当政者话,当时大家都忘记彼此之间可以听到共同的声音!


今天,如果你我都可以放下身段,到家附近没有到过的餐厅用餐,我们不分种族虽然陌生,但胆敢坐着,我们可以什么也不说,只问与听,这比呆在fb里头好,我们可以做出友善的影响,把说话权打开,把舆论制造出来,把真实声音与大家不再害怕说真话的习惯打破,我相信世界会因为我们不同的行为而改变!真的!


家学习聆听,鼓励讨论发声,谈多了,进而思考问题;一个被欺压的时代,只是自我萎缩,不敢说阵话,每一个觉得自己仍过得不好,就懂得要求,催生新看法,集体的声音有了共识,我是觉得报不报已经不是重点,目睹耳传心的感染力,仿佛水,无坚不摧!


一个鼓励人人懂得要求的时代,腐败现象还能长久吗?



2011年7月4日星期一

滥权难道不比准时回到家重要?

一些人太容易找个借口,“当事不关己,己不劳心!”

一大堆迹象与事实证明滥权很严重,连原来只对付重罪犯的紧急法令,也错用在打压异议。

这也是国阵开先例,首次借用《紧急法令》对付只涉及政治有关的活动,简单说是政敌采取对付行动。

在问题认知程度上,滥权竟然问题严重急缓不如一个友人可不可准时搭飞机回老家?

我国教育培育短视与功利更甚国家前途!

Apakah itu Ordinan Darurat? Ia adalah abang adik ISA, iaitu menahan seseorang selama 60 hari tanpa perbicaraan, penangguhan tahanan sehingga 2 tahun, dan ditangguhkan atau dibuang daerah! Sebarkan!

緊急法令是內安法令的兄弟, 警方可以無審訊扣留一個人六十天, 然後延扣兩年,兩年後又可以再延扣兩年,甚至被放逐他州(dibuang negeri)!

紧急法令原本是配合我国进入紧急状态时所使用,问题是我国由于没有颁布撤销紧急状态,所以紧急法令仍存在。可,紧急法令在如此暧昧的情况,不曾被滥用,现在国家是否进入紧急状态?何以行使紧急法令?错用或滥用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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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選盟的民意含金量有多高?》

http://liangtneh.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_3537.html

週六晚打完球去喝茶,球友問,709那天早上她要搭機赴檳城,再轉回北霹靂家鄉探親,會有問題嗎?她的行程是早上8點從梳邦機場上機,約9點抵檳。

憂慮一,是不知警方會在哪裡設多少個路障,以及遇到多少個亂況阻礙交通,要幾點開始去機場才不被耽誤?憂慮二,到了檳城之後,大橋會不會被搞屎棍糾眾霸佔,過不了橋到不了霹?憂慮三,吉隆坡會不會出事,709後還回得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