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乾伟一巴掌掴郑丁贤,却打在马华面子上。)
郑丁贤之前写了一篇文章,评论子文易名并下结论说,由於“宋子文是大贪官”,因此“不需要为易名斤斤计较”。结果当然是引来各方正义之士的讨伐。
本以为郑丁贤会因此学乖而有所反省,不料结果反而是变本加厉,再写了另一篇更加轻佻荒谬的文章。
这次文章扯上了2004年香港影星余慕莲,她秉承华社办学的精神,在大陆贵州省捐助8万元兴建一所小学,该校因此被命名为“余慕莲小学”。 这是一所全新的小学,以捐建人余慕莲命名,实至名归。这与子文易名或校名被半路拍卖是两回事,而这种例子正是这次子文易名风波中,华教人士给予魏副教育部长的建议,即另外拨地兴建全新的“谢华华小”。
郑丁贤提的这个例子,与他支持子文易名的立场恰恰是反面教材。但他竟然突如其来地写出了这么一句有失其身份的轻佻语句:“余慕莲是一个看到男人就流口水的欧巴桑”!语出惊人!这既然不是余慕莲的真实品行,也不是她在电影里给观众的一贯形像,但郑丁贤竟然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将这莫须有且极具侮辱性的言词,强加于一个热爱奉献教育的女士身上!真是荒唐透顶!
再说宋子文的个人历史,本来就与子文易名毫不相干,却被他一厢情愿地以“野史当正史”,不再三查证了解最新解密的档案文献,就下定结论说宋子文是大贪官,然后以此为理由支持易名,完全无视世上所有学者找不到宋的贪污证据这个事实,这种藐视学术的傲慢态度大有问题,也难怪他会无礼地强套帽子在无辜的余慕莲女士头上!
但是,更严重的是他不可取的人生价值观。孔孟先圣早已告诫世人,不能背义取利、不能以利害义,而要以义取利、以义制利。用在子文易名事件中,就是说华社不要为了金钱利益,连祖宗姓名都拿来变卖,这不符合数千年华夏固有的人文精神,郑丁贤就是在试图颠覆这种伟大的传统价值观。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常为读书人”,华社几乎不分阶层,从小学生乃至社会领袖,都一致反对子文易名,诸多华社贤能也都认同,子文易名事件是荒天下之大唐的忘恩负义、见利忘义的典范,有必要追究责任,以匡正华教!然而郑丁贤身为华文报章名笔,职居高位,却妄顾天下大义,一再逆道而行,身在其位,但德不配位,毫无华夏读书人风骨,何德何能引领社会体现正义?我之前还纳闷此名句何故挑读书人来骂?如今明白了原来是这样用的。
郑丁贤到底在干什么?思维如此荒唐混乱?想传达什么样的讯息给社会大众?忘恩负义、见利忘义?还是纯粹怕华社不够乱?在为华社添乱?!星洲贵为大马第一大报,居然有如此“第一贱笔”(唐南发原词为“第一健笔”,今纠正如此),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逆民意而行,一而再地出言不逊,其背后是什么样的力量在纵容他如此胡来?!公道自在人心,可以预见的是,在不远的将来,他将自甘堕落为评论界的一丁点尘埃。
注:作者吴乾伟是首邦市发展华小工委会宣传组。
(惨!应灵了架子是自己丢的,一次好不够,还有第二次,会不会第三次?余慕莲,她秉承华社办学的精神,在大陆贵州省捐助8万元兴建一所小学,该校因此被命名为“余慕莲小学”, 这是一所全新的小学。但是为什么需要说“余慕莲看到男人就流口水”?)
哈,最搞笑的是郑丁贤写的《华社民粹怪象》被马华网站列入,原来这是马华认为对,却不知道这文章问题所在的。哈哈哈。。
华社民粹怪象
http://www.mca.org.my/cn/2011/09/09/%E5%8D%8E%E7%A4%BE%E6%B0%91%E7%B2%B9%E6%80%AA%E8%B1%A1/
余慕莲不是什么英雄,只是香港一位甘草演员;她的角色不是花木兰或秋瑾,而是看到男人就流口水的欧巴桑。但是,余慕莲出自善心诚意,捐钱给这间小学;取“余慕莲小学”,而不是“毛泽东小学”,有问题吗?
校名的意义,就是鼓励和肯定,和民族大业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希望大家共襄盛举,为华校出钱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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