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日星期日

四月二日赵明福案件资料整理

(1)五名法医曾都认同赵明福颈项下面出现血肿(hematoma)

庞缇今天告诉皇委会,首次为赵明福进行剖验的法医——凯鲁和巴拉山、进行第二度剖验的沙希旦、来自英国的彼得(Peter Venezis)以及她自己在第二度剖验时,都认同赵明福颈项皮肤下出现血肿情况。

她透露,当时她听到所有法医在讨论时一同达致这项共识。

(2)庞缇认同其他法医的看法,即赵明福坠楼前仍然活着,其死因是高空坠下致死,而且脚先着地。

不过,她不确定赵明福死前是否清醒,因为在赵明福的手腕上并未看见尝试抵挡撞击力所导致的科雷氏骨折(colles fracture)。

(3)银角般圆形的瘀伤引起了她的注意

在赵明福的颈项上发现银角般圆形的瘀伤引起了她的注意,在她过去三十年的法医经验以及课本中都点出,这是颈项遭人用手掐过或遭圆形的钝物所致。为了进一步鉴定,则有必要掀开颈项皮肤以看颈项下是否出血,便可断定。

在赵明福的个案中,她从进行第一次剖验的法医巴拉山所拍摄的照片中发现,赵明福颈项下的皮肤组织有四处出血的情况,她因为推断赵明福曾遭人掐颈或用钝力所伤。

庞缇点出,主要施压点在拇指,而随着受害者身体移动,施压点也会移动,因此得掀开皮肤组织才可断定。


(4)第一次剖验的凯鲁和巴拉山并未将这点纳入他们的剖验报告之中。


赵明福的眼睛结膜下并没有出现红点,但不代表赵明福并未遭人掐颈,因为手指施力方式不同,未必会导致出现红点。例如若施力点在血管,就不会导致红点。这些红点是血管因血管血压突然增加而导致微血管破裂的情况。一旦出现此情况,将继续留在死者的眼睑结膜中。

她称,在一些高空坠下、扣留死亡、可疑死亡等个案中,注意眼睑结膜是否有红点是必须做的工作。


(5)重要的课题是颈部的伤痕。

庞缇虽然不认同首度剖验的法医针对头盖骨裂痕乃脚着地后,冲撞力从脚传到脊椎骨再传到脑部的解释,但是她认为那不是重要的课题,重要的课题是颈部的伤痕。

(普缇强调,她是根据赵明福照片、验尸报告上看到颈部下逾一处锉伤(瘀伤),而这在为赵明福进行第二次验尸报告后,掀开皮肤表层来看,却发现更多处溢血瘀伤。
 
她强调,颈部在一宗坠楼案中,是一个受保护的部位,因此当这个人是死在扣留期间(death custody),若这个部位出现“圆形”锉伤时,法医便须留意死者是否遭到扼颈(manual strangulation)。

“所有法医鉴证书籍都已说明,当一个人颈部有圆形瘀伤时便须留意扼颈的可能性,因这跟手指印吻合。”)


(6)脚先著地不意味坠楼时清醒

普缇上午的供证重点在于仍强调包括颈部锉伤、头颅骨折的坠前伤势;不过,她跟去年8月18的供证内容已有所不同,当时她强调赵明福坠时已不清醒,但今日改口为无从确认其神智。
 
普缇也提出跟本地法医不一样的说法,她强调赵明福脚部先著地的姿势,并不意味著赵明福坠地时一定清醒。

“对我而言,这不具备(赵明福是否清醒)意义。”

(7)赵明福手腕骨未见骨折现象

皇委会主席兼联邦法院法官冯正仁询问:“有专家指称,即使是自杀也可能会有阻挡跌势(自卫)反应。”
 
普缇一口咬定说,她处理过的坠楼案中,只有10%的坠楼案出现手腕折裂,这是自保现象,至于处理过的自杀案则不曾出现死者的手腕骨折,显示他们自杀时没有自卫行为。

普缇认为,唯有从死者腕骨碎裂了,才可断定死者确实在阻挡跌势,然而赵明福手腕骨并未骨折。


(8)触地姿势难以判断是否清醒

再者,普缇认为,赵明福双脚坠地后,接下来重创的部位便是盘骨部分,显示他坠地后身子往后跌,这种触地顺序下也更难以令她断定赵明福的下坠时的神智是否清醒。

普缇也不排除赵明福头颅骨的碎裂也可能是下坠前伤势,头颅这骨厚硬,相信不会令骨折延伸至头颅,惟这部分已不重要,因这并非导致赵明福的死因。


(9)反贪会援韩东命案质疑普缇


普缇也在进入反贪会律师沙菲宜盘诘部分,双方交锋时擦出小火花。
 
沙菲宜一边自称本身是最有礼貌的律师,另一边却援引一宗普缇曾被指造假证据的命案,企图令皇委会质疑普缇的可信程度。

沙菲宜说,普缇年前涉及一宗轰动泰国的富豪议员韩东(Hangthong Thammawattana)命案,首次验尸报告指是自杀,惟普缇介入后指是他杀。
 
沙菲宜续称,这案导致死者弟弟被控谋杀兄长,最后也促成第3次验尸,法庭传召12名法医证人后裁定被告无罪释放。

沙菲宜说,普缇在这宗案件后也被控诽谤,同时受泰国医疗理事会调查是否涉及违纪。

(10)普缇辩称拥有上万成功案例


普缇辩称,互联网有关此事的报导是不实的,当时并非所有的法医都认为自杀,其中一名证人兼其导师跟她有同样的看法。

普缇也说本身30年来进行了上万次验尸,反斥责沙菲宜为何不询问其成功的案例。


 








普缇坚称赵明福颈伤遭人扼勒
驳马英法医坠楼造成伤势说法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60403


反贪委总监否认曾施虐
承认若明福招供算成功

2009年时担任雪州反贪污委员会副总监的希山慕丁哈欣(Hishamuddin Hashim)表示,他在2009年7月15日当晚并未盘问赵明福,也没有将赵明福带往高处,蒙着其眼睛,逼对方坐在窗户上恐吓对方,或用手捉着赵明福的腰带以恐吓他。不过,他承认,若成功使赵明福供出其上司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指使是一项成功。

此外,皇委会独立调查员施国伟今天提呈一份报告点出,反贪委在赵明福案发生后曾成立一个内部投诉委员会调查此事,虽然该委员会所传召的七名证人都提到副总监希山慕丁的名字,但是后者并未遭到传召,而且委员会成员也没有讨论是否传召他,所有成员都对此没有异见。


http://www2.merdekareview.com/news/n/17708.html

五法医认同颈下组织血肿
庞缇坚持颈上瘀伤非色斑

http://www2.merdekareview.com/news/n/17709.html


又一官员上色情网站
阿曼电脑并未染病毒

http://www2.merdekareview.com/news/n/17706.html


(1)协助赵明福案皇委会的私家侦探施国伟(Michael Leslie Squires,右图)调查了六名涉及赵明福案的反贪委官员所使用电脑之后发现,在2009年7月15日当晚,除了阿斯拉夫之外,雷蒙也使用办公室电脑浏览色情网站。

(2)根据施国伟的调查报告,在2009年7月16日凌晨,雷蒙和阿斯拉夫都使用办公室的电脑浏览色情网站、下载电影和音乐。雷蒙通宵使用电脑;阿斯拉夫则在7月16日午夜至凌晨1时20分浏览色情网站。

(3)前香港廉政公署总调查主任的施国伟在其报告中也点出,执法助理阿曼的手提电脑并未如其所言在2010年6月至8月期间受到病毒感染,但也没有确凿的证据显示其电脑并未受到感染。也没有证据显示阿曼的电脑如其所言曾送修,并重新安装防毒软件。不过,有证据显示阿曼的手提电脑在今年1月曾安装AVira防毒软件。


(4)雪州反贪委副总监希山慕丁哈欣(Hishamuddin Hashim)主要使用其电脑上网搜寻合法网站,如有关法律、媒体和股票网站,不过,他并未在7月16日上网。



资料来自南洋商报四月三日(依据日报日期)

反贪会希山慕丁被律师指当被举报殴打证人,他都以病假的理由缺席。(ps:反贪会希山慕丁否认指责)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