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 多朋友问我说,注册局和选委会不是早就宣布行动党可以使用火箭的标志上阵了吗,又何来这么多争论呢?问题不难理解,重点就是一切都只是“说”, 而不是白纸黑字。唯一的白纸黑字反而是宣布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违法的。每一位候选人要用火箭当竞选标志时,必须要有该党的授权书 (authorisation letter),而授权书必须要由该党的主席或秘书长签署才有效。
现在注册局已经白纸黑字说明行动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CEC)是无效的,想当然而,由CEC选出来的秘书长林冠英对他们而言也是依法无据的。那请问,他签的授权书不就没有效力了吗?如果等到提名日时,选委会突然说不承认该授权书, 那所有行动党的候选人就马上不得竞选了,国阵政府马上不劳而获,这就是关键!!!
----------------------------------------文: Seow Veiken
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227404
林季:国阵,尤其是马华根本不懂也不会理解,那些已经习惯认火箭而没有
国阵领导,根本就是在耍一场非常
国阵如果
如果真披友党标志,请大家告诉大家,现在需要非常庞大的人力与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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