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

陆兆福没不对!

看了《陆兆福认同强奸论 耀祖荣宗》不能苟同。毕竟,我不苟同陈治平,我也无需乱扣帽子。

立场与论点看法可以是个人,并且不是认同强奸论,而是理解整件事情的发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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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聂是针对浪费指责评议。也说不认同暴露,说导致强奸的女性自己负责任。

二,所谓言论是针对回教观点来看。

你可以拥有个人见解,但是过激与偏执的公开认同伊斯兰党聂阿兹的强奸论是错误,未必。

类似预防措施来对付非回教徒,例如他们过度亲密,拉手;同样的发生在我国,这些行为主张,又如何解释?干涉非回教徒自由的宗教司与地方政府单位,其实也同理。

干嘛说把行动党主席卡巴星气得暴跳如雷。

认知的观点,例如你现在写的过火,就是不好;就事论事至少把话说清楚。我们不能由于完整理解整个报道,演讲内容,评议的根据,宗教个人观点而错误与过度。

这些也不对!

陆兆福捍卫一个基本对事情的理解,是一种做人基本态度。

抹黑,与不平心静气看事情与理解事情,不好!


就心理,依据心理学来看,暴露的部分是引起性冲动的。这点,不可否认,几乎男性都是如此,除非一些轻心寡欲或性无能的人;对于他们才没有挑逗的意味。
就服装本身来看,其实也蕴涵穿着特色与符号;例如职业联想与性趋向。
这些,恰好证明暴露的穿着,虽然是女性选择衣服的自由,问题仍会出现灰色地带与不良示范。
不带有色眼光看待,说穿只是一些人的伪善;固然一些人说人是有自制能力;可是,同理却不担保暴露的衣服,如何不导致另一些人的犯罪。
既然如此,所言属实,也有一定的效果;我们不可否认需要拿捏,一些人说密实的穿着一样有强奸,一样不构成证明暴露的衣服不是导致性犯罪的道理一样。况且因人而异!
再说,把抨击陆兆福的立场,等同卖族叛宗。
殊不知,就算陈治平如此扣我帽子,我也大而无畏!
无他,我父亲看见女儿穿的过于暴露,一定出言规劝两句;我祖先也是难道他们就等同卖族叛宗。
还是意味放纵与放任才是不卖族叛宗吗?逻辑不对吧?我们古来的文化相对是封建保守,大可不必乱扣帽子。
否则,过激与谩骂,如此大不敬行为,很可能祖先在地下也愧疚,没有好好教育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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