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纷争那么多,人可来可去,修复体系避免再度被同样问题与制造同样弊端,对于从政者是首要的。
太多不务正业的从政者习惯操纵课题进而达到曝光率,但问题的根本,不容含糊,执法者对于政治失当,多高的权位都应该接受调查。但如果职位可以左右调查的工作,很对不起,站在政治道德上,这样的一个人必须先“离职接受调查”。
“离职接受调查”其实不意味有罪,但彰显自己是尊重民主机制,也事无不可对人言。
当然,评议一个时事课题,真要讨论需要做好功课,否则操纵课题就显得别有居心。
诸如在2001年的决定,其实2003年决定已经改变;反倒在2016的今天被提起。
故意不提2003年决定,显然不对,如果任内还由自己人所推翻,这下糗才大了。
更何况,换了人执政,其实执政方针显然可以换,如果执政方针与错误决定,站在民主与民选的立场,换人执政的目的就是修正或修订或拟定与原本不同的政治决定,这肯定是无可厚非。
比较可笑的攻击点停留在攻击,而事情发展其实有进度,许多可笑的评议者不随着事情的演进而像失智症般纠缠在显然已经公开或叫已经陈述的事实,论据与想法停留在老掉牙的“反复论调”或“没改变与进步论调”。
本来就没什么资格再继续谈,局势与情况改变,要谈也麻烦用心把事件完整的读一读,看到许多泛白与老掉牙的“政治纷争”。
原来从政者是没长进,他们没进步去修正机制,避免问题继续沦陷。
当政者很烂,其实说明在野党其实从没什么进度,因为找不到有效的方法去抑制问题。
能挑出问题不奇怪,能解决问题,这才考政治能耐。
另一个可悲点是国民素质其实没什么进步,没有仔细消化与了解整件事情,就急急忙忙浑抡吞枣,依依呀呀乱乱讲。
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
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
2016年3月20日星期日
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
公民解套
当一百四十几个巫统区会主席(共一百九十几个)站出来支持纳吉,其实只证明巫统没救了!(黑暗,巫统没救,如何救?)
而成千上万的公民懂得用你的文字或语言,透过道理说服身边的人,基本上这是唯一政治解套。(曙光)
如果你是真公民,其实你不会为局势与国家添乱,而是解决问题,不在于挑出问题。
点出问题,没建设,空谈与让事情胶着,这些都不是公民态度。
如果从政者一直闹笑话,请以“大国民”身份的公民为时局补位。
公民,建立在公权益基础。
公民,建立在民主从不反人民。
公民,建立在不道德只有下台。
公民,建立在拨乱反正。
公民,建立在族群和谐。
公民,建立在消除贫穷,拉进贫富鸿沟。
公民,建立在公平公正和平。
公民,建立在去贪污反独裁打腐败。
公民,建立在启智,拒绝任何反智动作。
公民,建立在民主,只有听从民意。
公民,建立在监控,不集权,不滥权。
所有公民自己确认自己是公民,尽社会责任,救国救亡,不假托于他人。
任何觉醒的国人就是大公民,用不亢不卑姿态力挽狂澜!
整个国家需要公民来撑起高度,无论是对国家实况,前途还是潜能发展。
公民的集体跨越族群,撇开种族与宗教别个人利益,塑造高辨识,觉醒与正确要求。
别让从政者,政棍或投机份子操纵你的未来。他们如果左右摇摆,人民选择自己路走。
现在是黑暗要过去,即将破晓的临界。
而成千上万的公民懂得用你的文字或语言,透过道理说服身边的人,基本上这是唯一政治解套。(曙光)
如果你是真公民,其实你不会为局势与国家添乱,而是解决问题,不在于挑出问题。
点出问题,没建设,空谈与让事情胶着,这些都不是公民态度。
如果从政者一直闹笑话,请以“大国民”身份的公民为时局补位。
公民,建立在公权益基础。
公民,建立在民主从不反人民。
公民,建立在不道德只有下台。
公民,建立在拨乱反正。
公民,建立在族群和谐。
公民,建立在消除贫穷,拉进贫富鸿沟。
公民,建立在公平公正和平。
公民,建立在去贪污反独裁打腐败。
公民,建立在启智,拒绝任何反智动作。
公民,建立在民主,只有听从民意。
公民,建立在监控,不集权,不滥权。
所有公民自己确认自己是公民,尽社会责任,救国救亡,不假托于他人。
任何觉醒的国人就是大公民,用不亢不卑姿态力挽狂澜!
整个国家需要公民来撑起高度,无论是对国家实况,前途还是潜能发展。
公民的集体跨越族群,撇开种族与宗教别个人利益,塑造高辨识,觉醒与正确要求。
别让从政者,政棍或投机份子操纵你的未来。他们如果左右摇摆,人民选择自己路走。
现在是黑暗要过去,即将破晓的临界。
2016年3月8日星期二
公民
《公民》
或许“公民”两字,对于许多生而是选民的人,理解范畴不深,与生具备,也不求甚解。
相对于国民,出现在国人眼前的字眼其实有些区别,例如国民是相对于国家而言,你是国民;相对于政府而言,你是人民,国民是组成国家的要素,国家组成要素有三,领土也就是统治范围,人民也就是国民,而主权就是在国家里头,是不被其他国家或外来政权所左右的。
又更或什么是居民,这就是由于你是公民,你才具备永久居留的权利。而如斯的权力,却可以是外在因素如申请入境,例如婚姻,旅客或工作因素,投资或经商因素(有些人需要多次进出)。但居留权,只有公民才拥有必然永久居住的权力。其他居留权诸如难民,婚姻或投资或其他因素,全是属于外在因素,也就是必须申请同时他们非国民,必须经由一些特定条件在我国马来西亚国土上得到永久居留或暂时居住,甚至只是属于非常短期逗留诸如入境旅游等。
在大概外在概念清晰后,我们谈政治的定义。选民与公民有什么不同?
选民相对于公民,实际上差异很大,选民只是选举期间拥有投选自己所属于的国会选区或州选区的候选人资格,严格说选民的定义只在选举期间,而且大部分人在这时段,所谓选民资格也在于选人而不是被选举;并且我国也设限于政治因素,没有地方选举。
在厘清了选民与公民,身为公民由于因为而生得到的权利,很多人并不了解在政治基础上公民是什么?有什么权益?
或许,在政治上除了永久居留而活动不受干涉(除了特定人士由于被驱逐或限制拘留),基本上选民资格是另一个也就是选举权。
除了选举权,身为公民,我们也兼具被选举权也就是成为候选人。
站在公民的角度,其实除了司法权属于法院以外。其实立法的基础在于西斯敏体系中,居民是具有参与政治的权利,也就是议政权。这就是公民其实具有讨论与讨论与协商或提出政治要求的权利。
除了议政,其实公民也兼具担当社会群体中组织的领袖,也就是拥有结社自由的权利,当然这必须经由社团注册局在考量您组织社团或政党或非政府组织或商业或籍贯或乡亲或区域类别的结社自由权。除此,公民具备经济与社会角色,例如职业或从商等。
这些全部都是公民身份所赋予的。其实比较少触及的是公民具备创制权与否决权。
所谓创制权,是公民有权基于社会体系建构更完善提出完善体系的建议,进而产生创建新的体制或将一些附属于政府体系里头的权力,抽离或独立起来,诸如成立独立操作的皇家反贪污委员会,国家稽查单位等。创制权本来也不属于从政者,而是依据公民需求与更好的机制完善公权力的部分而产生。
就立法机制上,所谓的创制权,是可以与通过要求州议员或国会议员在经过严密思考与推断,结合民意基础,要求州议员或国会议员在国会或州议员立法。而国会或州议员立法本身本来就不能因为当选而为所欲为,反倒所有立法的基础,本来就需要兼具民意,与公民一同拟定。
或许这是我国当权者欠缺,严格说起来根本没做的。另外,国会议员的表态其实也必须结合当地民意或组织作为基础,本来也不应该借由党鞭做政党利益的事情,否则一样在公民利益被损及,进而公民维权做法就是撤换如此的议员(当然这是通过选举进而产生的罢免)。
公民社会其实需要建制,同时具备监督朝野政党议员的能力,通过知识分子与司法代表(诸如律师公会)避免公民利益在政治利益下被瓜分。
这所谓建制上一再避免当选者不听从民意,做违反公共利益的事情,甚至个人行为抵触法律等,这需要“公民智库”的产生。如此的机制上,唯有做到分门别类的专业监督,例如公共工程需同类别专业工程师监督与纠察等。如此体系内的残缺与灰色地带相对就可以减少。
另外,其实公民是具备罢免权。虽然一些人尤其政治人物不断强调公民不具备替换腐败从者者的权益,这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宪法保障结社自由外,也赋予公民具备集会自由,其实也兼具公民联署的表态,甚至也具备联署要求所属地区议员,进行对失当的从政者进行弹劾,进而罢免失当的从政者的法定地位。
公民权益全数清晰记载在宪法里头,想了解更深入与思考公民维权,其实最好从了解宪法开始。
2016年3月4日星期五
《公民的高度与高八度》
或许,异议站一起,立场凸显共同部分,而这力求站在“公民”上看问题,这就是“公民的高度”。
而由于立场不同是否促成合作或局限于有限的合作,我们或许可以理解成造成不一致出现的落差的“高八度”,另一是如何促成问题得以解决,公民课题上达到如何让问题获得解决,这显然还有一段差距,也就是“高八度”,但这“高八度”属于曲高和寡。
或许,站在政治上肤浅的诠释是“敌人的敌人是自己朋友”,但显然问题不在谁,而是位置。
撇开个人恩怨,看社会公义与国家基础问题是否能拨乱反正,站在同一阵线而不是为个人因素,这最终才有“公民的高度”存在。
站出来并非已经是个人而是一种责任义务。你想如果谁也不想与不能让过度集权的怪异拨乱反正,量问题存在,未来问题依然是问题,换谁做那个位置,同样都会滥权。因为是整个权力未受到牵制,而国家颜面才无法修复。
诸如,有个家伙就跳出来吭声,你换了位子,为什么把脑袋也换了?
其实,这家伙逻辑也不对。
问题回到症结点。
何以为什么大量资金流入一个从政者尤其当权者的个人户头不是错误?
我没听到详尽的辩护,更没听到谁说这是对的,如何构成对。
反倒我们思考从问题质疑到推演,竟然出现“屹立不倒”,甚至后续的“荒调走版”难道也在所不辞?
显然问题出在在体系出现纰漏,集权造就不可替换,从属性的委任授权造就“从命”等。
这或许站在公民角度,关键造成问题,却遭受问题所害。但出现的“弹性”思考与刺激出互相容纳“空间”。
政治结合动作大,政治局势变化移位着,政治变化球产生,当然也出现一些前所未有的政党转折点。朝野力量互换与盘整,选区选民力量的离离合合。
有些人简单文告发得快,却看到已经无所适从。有趣!
而由于立场不同是否促成合作或局限于有限的合作,我们或许可以理解成造成不一致出现的落差的“高八度”,另一是如何促成问题得以解决,公民课题上达到如何让问题获得解决,这显然还有一段差距,也就是“高八度”,但这“高八度”属于曲高和寡。
或许,站在政治上肤浅的诠释是“敌人的敌人是自己朋友”,但显然问题不在谁,而是位置。
撇开个人恩怨,看社会公义与国家基础问题是否能拨乱反正,站在同一阵线而不是为个人因素,这最终才有“公民的高度”存在。
站出来并非已经是个人而是一种责任义务。你想如果谁也不想与不能让过度集权的怪异拨乱反正,量问题存在,未来问题依然是问题,换谁做那个位置,同样都会滥权。因为是整个权力未受到牵制,而国家颜面才无法修复。
诸如,有个家伙就跳出来吭声,你换了位子,为什么把脑袋也换了?
其实,这家伙逻辑也不对。
问题回到症结点。
何以为什么大量资金流入一个从政者尤其当权者的个人户头不是错误?
我没听到详尽的辩护,更没听到谁说这是对的,如何构成对。
反倒我们思考从问题质疑到推演,竟然出现“屹立不倒”,甚至后续的“荒调走版”难道也在所不辞?
显然问题出在在体系出现纰漏,集权造就不可替换,从属性的委任授权造就“从命”等。
这或许站在公民角度,关键造成问题,却遭受问题所害。但出现的“弹性”思考与刺激出互相容纳“空间”。
政治结合动作大,政治局势变化移位着,政治变化球产生,当然也出现一些前所未有的政党转折点。朝野力量互换与盘整,选区选民力量的离离合合。
有些人简单文告发得快,却看到已经无所适从。有趣!
2016年3月3日星期四
巫统党争的“斩”字
其实,整场巫统党争,节奏好像放的很慢,两边都没有主控权,关键在于一个“斩”字,纳吉没有勇气“斩”副手,结果很取巧的,婉转把慕尤丁副首相职位给除了。
你不能说他“斩”因为他不用他时候,对方仍是巫统署理主席。
好了,现在巫统最高理事会负责“斩”巫统署理主席,严格说真的已经斩了?如果是理所当然,就没后续,但反出现“冻结”两个字,问题微妙了。
巫统最高理事会绕过纪律委员会,直接“冻结”,这球显然踢了,但显得没“踢”,球似乎把整个事件变成没所谓“主控权”。
而为什么巫统里头那么搞笑,没给罪名就把人给“冻结”,如果要给罪名“冻结”,似乎巫统纪律委员会突然就位置高了。因为草草一个动作,牵扯出两个人,而不是一个。
被“冻结”巫统署理主席的,是因为巫统主席事件讲了话,但到底巫统主席事件什么话或事情,可能会不绕过巫统纪律委员会?
趣味,就来了。
而两边就好像马来武术,看着对方,手舞足蹈,但似“斩”非“斩”,避重就轻。
身为被“冻结”党务的“巫统署理主席”,还真就不是巫统署理主席?而代巫统署理主席就是巫统署理主席吗?
一堆人突然宣布,突然高调,宣布等于没有宣布,说留等于留了吗?如果真的敢“斩”,巫统就像泄气的“气球”,而纳吉或亲纳吉的一边,就自乱阵脚了。
关键其实在这。
“踢”还是不“踢”似乎粤语残片上演的手上比划着似有似无的“刀光剑影”。
其实什么屁都在拖着,什么改革或借口,其实等着一个时机,等着是不是有在变化的变化,巫统党内党员表达立场的多寡。
你不能说他“斩”因为他不用他时候,对方仍是巫统署理主席。
好了,现在巫统最高理事会负责“斩”巫统署理主席,严格说真的已经斩了?如果是理所当然,就没后续,但反出现“冻结”两个字,问题微妙了。
巫统最高理事会绕过纪律委员会,直接“冻结”,这球显然踢了,但显得没“踢”,球似乎把整个事件变成没所谓“主控权”。
而为什么巫统里头那么搞笑,没给罪名就把人给“冻结”,如果要给罪名“冻结”,似乎巫统纪律委员会突然就位置高了。因为草草一个动作,牵扯出两个人,而不是一个。
被“冻结”巫统署理主席的,是因为巫统主席事件讲了话,但到底巫统主席事件什么话或事情,可能会不绕过巫统纪律委员会?
趣味,就来了。
而两边就好像马来武术,看着对方,手舞足蹈,但似“斩”非“斩”,避重就轻。
身为被“冻结”党务的“巫统署理主席”,还真就不是巫统署理主席?而代巫统署理主席就是巫统署理主席吗?
一堆人突然宣布,突然高调,宣布等于没有宣布,说留等于留了吗?如果真的敢“斩”,巫统就像泄气的“气球”,而纳吉或亲纳吉的一边,就自乱阵脚了。
关键其实在这。
“踢”还是不“踢”似乎粤语残片上演的手上比划着似有似无的“刀光剑影”。
其实什么屁都在拖着,什么改革或借口,其实等着一个时机,等着是不是有在变化的变化,巫统党内党员表达立场的多寡。
为什么慕尤丁等选留巫统?
为什么慕尤丁等选留巫统?
(1)在野党阵营内讧,关系上不稳定,没政党选项。
(2)从合作角度看,加入在野党阵营或位置没有政治实力转寰点,纳吉不敢开除他们因为开除等于撕破脸,如果他们自己退党,等同叛徒,更别谈对纳吉进攻。
(3)伊党哈迪阿旺立场耐人寻味,如果慕尤丁等选退,而哈迪阿旺或选择“进”,这填补空间,增加哈迪阿旺谈判筹码。
(4)最关键也是最现实的,巫统等于国阵更等于政府,当前他们要争也是争取执政影响力,而不是其他。很现实的,慕尤丁等人处在位置,能否有足够的党资源去撼动政敌,理所当然留巫统比出走,更关乎个人前途。
(1)在野党阵营内讧,关系上不稳定,没政党选项。
(2)从合作角度看,加入在野党阵营或位置没有政治实力转寰点,纳吉不敢开除他们因为开除等于撕破脸,如果他们自己退党,等同叛徒,更别谈对纳吉进攻。
(3)伊党哈迪阿旺立场耐人寻味,如果慕尤丁等选退,而哈迪阿旺或选择“进”,这填补空间,增加哈迪阿旺谈判筹码。
(4)最关键也是最现实的,巫统等于国阵更等于政府,当前他们要争也是争取执政影响力,而不是其他。很现实的,慕尤丁等人处在位置,能否有足够的党资源去撼动政敌,理所当然留巫统比出走,更关乎个人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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