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只是谴责23个议员而已!
最要不得的一句话:公正党法律主任拉蒂花(Latheefa Koya)在推特为民联辩护,认为即便民联全体议员出席,也难以阻止该法案通过。
“责怪民联议员因去朝圣而缺席防范罪案法案(投票)是幼稚的。专注这个议题,不要分心。”
别先输了自己是根本的道理,还以为没事,尽力了;好知为之。
我们扼腕是别装,更别说议员人数不足影响大局;倾全力,别给人家找到你不是;然后以为否认就可了事。
这就是比烂政治,非我不可的自取灭亡;民联领袖如果还妄自菲薄,说什么有多少人留在国会不重要,麻烦你不如说我一个人把票投给你不投给你,不重要!脑残。
一个国家要进步是靠朝与野的进步;如果还有国阵的以为23国会议员这事给他们凉快,我还真想怒骂你们一顿。你们把审前扣留延长成如此长,证明你们办事不力,检调单位非常差劲;甚至连起码对司法尊重的取得庭令才扣留也办不到,这一大的丑口是你们屁股当脸皮,证明自己更无能的国阵政府,如果不懂得检讨。就准备消失!
民联国会议员们是必须比我们更坚持挺住这防止腐败的关卡;否则,别告诉我,对手多腐败。 错没关系,要改。而不是找理由!
申请到人身保护后,未来不出庭而出席听证会,听证所有资料不能外泄,等同媒体不予报道案情内容,也只有高庭有资格驳回!人身保护从地庭获得或者说得不到!所幸律师陪审而非初本。但仔细看错漏与法律与法律如何承接?我一大堆疑惑啊!
公民的把这法的缺失带入司法审核吧!有没违宪也先是问题。脱离原来司法体系,审前扣本身扣错,谁还如此的不合理之后的公义?
需要关注的主体是恶法本身多恶;检测所有延伸与引导出的问题,把问题抛回给立法;如果不能透过立法纠正,司法必须复核所有存在的问题。
另两个副体是主张通过恶法,罪魁祸首的国阵与没有尽全力捍卫审前扣这些议员。
只怪没保护自己被强奸,却不怪强奸犯;更没谴责造就强奸动机的错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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