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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8日星期四

搁置最低薪金制,内阁权限凌驾国会

整个最低薪金制未通过国会被搁置。是天大的笑话!

因为政策涉及庞大的公共与公众利益,更涉及实行生效,触及涉及者利益。

甚至可以说在政策生效后被政府无效化!

请问政府几时拥有如此取消政策的权力?通过民主议程,国会表决暂时搁置了没有?

如果没有这课题甚至国会议长也无权说非缓急而不召开国会讨论。

问题出现,如果工会带到法院,事情就变成原因此而受惠者对抗政府与雇主的一场官司。

挑战的就是政府有没有合法与拥有撤除该公报生效的法案。

更可以说如果政府没合法如此做,国会议员们本身有没有尽责去弹核这样滥用职权的政府。

更甚这政策立定乃保护工人阶级与受薪阶级。政府惯例一出,行政已凌驾国会。

国会有两大功能一是立法,二是民意咨询。如这事不追究?是一句我国向来如此可以得过且过的吗?时效上殃及,执法根据的倒错及政府本身误判导致行政诚信本受质疑,是民主一大基础的考验。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验车中心,验车以外还有其他权限?

车子有些状况,在维修中心跑了几趟,由于今天仍有些问题,在车厂待了数小时。与马来德士司机呆久了开始闲聊。他告诉我,他的计程车需要维修,一遍应付每半年的汽车检验。

我笑问司机,现在的验车中心已经是私营化?会不会很积极?

他回答我过去计程车是交给交通部的某个单位,过去检验管理仍顺畅,反倒现在交给私人界的验车中心,倒给他感觉有些吃力。

我笑说严格不就对我们乘客有好处,不过还真是苦了你们计程车司机。

这位运将老兄说现在的顾客很挑剔,但是验车中心的要求却超乎我想象,他说如果验车中心针对的是汽车性能抑或基本规格等问题,或许他可以体恤;不过验车中心竟然要求汽车必须依据原有的品种,也就是款式外貌及所有外在条件必须与原车款一样,他告诉我过去在交通部他的汽车都未被特定要求。

他的汽车由于有稍许在外观做装饰并且依据商用车辆规定的条款,颜色来装饰,但是自从改由验车中心负责,他除了在只是汽车车款外貌稍微改变不能过关,也在他知道验车中心不能接受的情况下被百般刁难,而且全部无关于汽车性能与属于商用汽车条例里头的规定。

就因为要得到一个合格的鉴定,这些人似乎被刁难,但是却无法应付人为的限制。但是作为一家私人负责替公共利益的汽车验车中心,汽车验车中心的职责竟然跨越本身原应该负责的权限,做跨越权力限制下的刁难,这是什么逻辑及谁赋予它的权力?

这些人会不会断章取义?如果会,又该向谁追究?

如果这样百般刁难形成一种障碍,促成一个助长贪污机会的情况,我想作为公民社会的一环,计程车公会应该捍卫自身会员的底线,毕竟计程车经营者肯花钱是好事,装潢更美不影响汽车性能与驾驶安全,为什么会被刁难?这些属于私人机构的验车中心的职责只是审核而非透过可以审核变相出现特种权力,这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