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

开发马来亚的恩人—猪仔血泪史。李寿章

今天,有人说我们是入侵者,殊不知道,如果没有先民用血用汗水,用泪,甚至用命来换取马来半岛的资源。富饶只是一个好听的话,如果没有人耕作,森林依然是森林,矿产依然在泥土里。

资料来源:http://chsbp.net.my/show.php?contentid=1114

《开发马来亚的恩人—猪仔血泪史》文:
李寿章

溯源十九世纪中叶,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殖民扩张,急需大量廉价的劳动力。于是一批批中国贫苦百姓在殖民者的暴力绑架和欺骗掳掠下,成了形同奴隶的“契约华工”(俗称“猪仔”)。

在此期间,闽西侨乡部分贫苦农民和手工业者为了生计,被迫走上了充当“猪仔”的悲惨道路。据查考中国史档案馆华工数据,在清咸丰至同治年间(1851--1874),就有已知姓名的九位闽西籍人被迫卖身当“猪仔”。他们是:龙岩的刘全前、李海、陈查华、黄河明;汀州的陈林、张銮、陈国明、赖宝;上杭的罗富崇。

这些都是在家乡谋生艰难的贫苦农民和手工业者,他们苦于没有“水客”引导出海(或根本付不起船钱),便在“客头”(专门拐骗华工的流氓者)诱骗之下,卖身上了“猪仔船”。如陈林,原在家做小工,听说海外赚钱多,便于咸丰二年(1852年)以十二元的代价在厦门港卖身当“猪仔”。罗富崇是位剃头师傅,咸丰三年(1853年)在汕头港被骗入“猪仔馆”,卖身价只有八元。

这些华工上船虽与外国资本家或华人工头订立了“契约”,写明应募地点、工作性质、年限、工资数等,实际上,“契约”本身不过是骗局,签约后的华工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开始了悲惨命运。据咸丰年间龙岩籍华工黄河明当时的口述:“吾等被人拐骗,言去澳门洋人处雇工,甚得价值,不料入屋后,即被洋人下闸,不得复出。因知中彼奸计,无可奈何,且同屋中有百条人,多有日夜号哭,亦被打血流,虽打死无人晓知者。吾见如此,迫使强行下船时,派纸一张云:打八年合同、银二元。不料行到海中,风浪甚大,三月尚未到,又无饮水,舱内人气体熏臭,病死者无计其数,其尸俱抛落海,葬于鱼复。百余日始到古巴,被卖入糖寮(即制糖厂)日夜做工,只好三点钟食睡,又无米面,但派蕉薯包粟挨饿。做工稍迟者,立加鞭挞,其中有投水死、悬颈死、服毒死、苦打死,不计其数。”(读口述原文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黄河明的“猪仔”生涯,  不但是闽西华工的苦难经历,也是所有华工悲惨命运的写照。

“猪仔”贸易的血腥罪恶,引起了国际与论的谴责,倍受折磨、煎熬和凌辱的华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多次被迫反抗。富有斗争精神的闽西华工也多次参加了反抗斗争。1852年3月21日,龙岩籍华工刘金前、李海、陈查华与另外十四名华工,在美国猪仔船“罗伯特‧包恩号”上,领导同船410名被骗华工奋起暴动。愤怒的华工杀死了船长、大副、二副和四名水手,并将缴获的船驶往台湾附近的八重山岛。“罗伯特‧包恩号”的华工暴动,成了当时震惊世界的事件。刘金前、李海、陈查华三位闽西华工,作为这次事件的主要领导者,其事迹被加载了华工反抗斗争的史册。

马来西亚是个新兴独立的,多元民族杂居之国家。它有今日的繁荣与进步,我们不应该忘记,远在十九世纪,由亚洲的中国,渡过七洲洋,被人或“客头”们拐卖来到马来半岛,在蛮瘴疫气,毒蛇猛兽出没的深山中拓荒的“猪仔”劳工们。

是这些可怜的,勇敢的猪仔劳工们,为今日昌盛富强的祖国,写下了辉煌的历史,以他们的血汗和生命,先铺平了道路,写下了永远令人难以磨灭的功劳伟绩。如果说,他们就是开发马来西亚的恩人的话,也许不会言过其实吧!撰写史学者,更应该根据时代的背景,老老实实地记载着这一页猪仔底血泪史。

什么叫猪仔

猪仔在英文字是叫“INDENTURELABOUllER”,其译文即“契约劳工”之意。这种属于贩卖的劳工,也叫“苦力贸易”。表面上,这种劳工是以契约关系,被聘请到南洋及马来半岛内陆工作的,但一到此地,有关契约便徒具空文,那些劳工们便成为奴隶,所谓“猪仔”也!

在当时,为何无数的猪仔劳工,会从中国来到马来半岛拓荒呢?先从马来亚沦为英国殖民地说起吧!

追溯十九世纪,当英国人占领马来亚之后,为了开发本地区的资源及财富,正需要大量的劳工,于是就向邻近地区去物色廉价之奴隶工人,来从事开发这个狭长的,到处都是荒山丛林之马来半岛。这是当时局势环境的内因。

远因方面,则应追溯当时中国之社会背景,即满清中衰时期,在鸦片战争之后,爆发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国家处于内忧外患之下,老百姓民不聊生。鉴于国内到处兵荒马乱,饥寒交迫,广大的农村,宣告经济破产,致使无数的青年、中、老年的中国人民,纷纷离乡背井,漂洋过海,带着“南洋淘金梦”,花般美丽的希望,到海外番邦各地去谋生,希望二、三年后,满载金银回“唐山”。就在这些许许多多的“新客”之中,有些便是被当作“猪仔”一般,由家乡被人贩卖或拐骗到马来半岛来拓荒的。

来到这儿的华人劳工,他们的行业包括送入不见天日的森林中,当砍芭工人、造桥、建路或开采锡矿之奴工。如霹雳与雪兰莪的锡矿场、柔佛天吉港矿区、槟城、威省及星加坡的香料农场、半岛内地各大园蚯等。
在此,话得说回来,有关“猪仔”是怎样被贩来星、马的经过情形,略述如下:

当时,贩运“猪仔”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光明正大地,有猪仔头,也叫“客头”,从南洋来回中国水陆之间,深入中国落后的农村,看中那些家境拮据的农民,用尽手段,花言巧语,游说老、中、青的农民,坐船到南洋来谋生,保证数年后,就会飞黄腾达,发了一笔财,回到“唐山”中国,讨个老婆,一同过洋,后福享受不尽。

“客头”所采用的这种明制,可谓是一种“欠费制”。他们从南洋回到“唐山”,带足一切路费,在乡下招募了许多“新客”,有些是客头的亲友,或一些有意到南洋来找饭吃的邻居外,另一些跟着下船的,就是被客头用利诱之手段招来此地工作的猪仔了。他们是通过由星加坡、槟城的猪仔贩与中国南部港口之猪仔馆,称(客馆)取得联络后,然后雇船把招募到的劳工运往星、马内陆去作苦工的。这些赤贫如洗的劳工,当然没有钱缴纳一切旅费、伙食费,只好全部由猪仔的雇主先偿付之。

雇主当然会想尽办法,从中取得利润,束绑着猪仔们,为雇主干一辈子之苦力。在猪仔与雇主所订的契约来说,虽然是以三年为期限,每月工资大约是五元,三年之工资共一百八十元,扣除猪仔的身价约百元,这是由雇主付给猪仔贩的,所剩的七、八十元,是猪仔三年工作期间仅有的零用钱。如果说,猪仔不洁身自爱,不幸染上烟、赌、嫖等恶习,以致负债累累,则三年契约期满后,只好向雇主“契约”,如此三年又三年,永远沦为奴隶工人了。

此外,还有一种暗的方法,是由猪仔馆主和私会党人串通,将许多朝气勃勃的劳工,诱拐到星、马来。当船一靠岸,就被挟过小艇,和买主议定买卖价格后就人货两清,如遇到猪仔敢予反抗不遵命者,即遭毒打制服。

据父老前辈说:有些人类贩卖者,根本不把猪仔当作象人一样看待,一旦猪仔下船后,在汪洋上备尝非人的生活。他们被装载在臭气熏天的拥挤船舱里,白天并肩迭膝而坐,晚上则交股架足而睡。吃饭时要进行抢夺,早上只准以半杯水漱口。如果遇到逆风,船上缺水的时候,为了生存,猪仔们只好用便溺来解渴。有时,遇到船上有晕船的客人,于是弄得满舱都是呕吐物和粪尿。在这种最不卫生的船舱中,加上吃不饱睡不好,很容易害上传染病,造成死亡枕藉,不知有多少人饮恨七洲洋中,猪仔之死亡率高达三、四十巴仙。犹记有位作家李过写过一部“浮动地狱”之长篇小说,内容似乎即形容那运载猪仔的船上之形形色色的非人生活底写照。

柔佛天吉港猪仔史考

话说有关猪仔被贩卖到上述各地区去当奴工,除了雪兰莪、霹雳等矿场的猪仔史已有作者记载外,柔佛州的天吉港也有一段可歌可泣的猪仔矿工史,鲜有人知晓,恐后人无凭据考究,笔者仅尽报人之天职,特报导于报端。

据一位现年六十五岁,从小就在天吉港长大的华裔何启充(琼籍)老先生语记者称,哥打丁宜是我国产锡众多的地区,沿着柔佛河上游的两岸,约廿余英里之深山中,便是早年开采锡矿的天吉港。在十九世纪初,当地曾上演过猪仔开矿底血泪史。

猪仔劳工之来源与上述阐述者大同小异。当时,每个新客被带到天吉港时,就被关在一所房子里,为了防备他们逃走,门窗都加闸栏。直到矿主正式雇用他们,能够出钱为那一个新客赎身,他才能够被带到矿场去上工。这样的由客头将新客“卖出”,每名可赚得数十元。所以,到了十九世纪的后半期;客头们就在中国,搞记劳工征募代理者的组织。犹记巴素博士之史书有记云:据摩西(MORSE)氏说:“他们的性质,若用诱拐者(CRIME)的字眼来形容,或颇为恰当。”最后,客头们惯例是每批大约带十个新客,后来,因为锡矿一天比一天发达,那些客头们也就每人带来新客廿人了。后来,更增加到五十人之多。照1853年惯例,只要将每名猪仔,带到出发港口的“苦力馆”,即“猪仔馆”,就可取到每名三元的“头数佣金”。

又据何启充老先生口述,柔佛天吉港的猪仔史,开始当在十九世纪初,约十年便结束。当他十七岁时,猪仔劳工便星散了。

他说,此港最先是由梁二伯(客籍)创设了联丰街,他的锡矿就叫做粱二伯锡矿公司。联丰街最盛时期有四百多名劳工,他们多是广东、广西人,少数海南人,甚中不少便是猪仔劳工。后因经营不得法,梁二伯便把公司卖给英国人。当时,有两位英国人在场管理。这便是凌贵锡矿公司(LENGUITINMINE)直到现在,山主依旧是他。

当时的矿工(包括猪仔在内)管理方面与目前的相似,即采用工头“加巴拉”制,唯机器是用“烧柴蒸气跑车”的古老方法。矿工的生活情形,比起现在,真有天渊之别。

据说:当时每个新客来矿场上工,每人只可领到一条席子、一顶蚊帐、一条围身冲凉的水幔、一个遮雨用的斗笠。由此可想到,当时,初到这儿采锡的华侨劳工之生活方式是何等凄凉矣!他们的伙食,每日分配有白米一斤半,值五分半钱,花生油三两,值一分半钱,咸鱼青菜值七分钱,每天合共总值一角四分左右。

住宿在深山中,简陋的茅寮屋里的猪仔新客,在还未到三年期满,无法赎回自由身前,雇主照例须发二块钱给新客,寄回唐山去接济家用。说到这里,这“两块钱”,可曾含有多少猪仔底辛酸血泪呢!

何老伯说:曾有一次,他目击卖“猪仔”的组织首领,声势汹汹到来向公司要人,幸好猪仔劳工已躲避起来。约六十年后的今天,在哥打丁宜市区惹兰哇扬路的福成德火锯厂邻近一带,还有不少猪仔的后裔子孙。
是的,奴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对于这些恩人的后裔,我们应该改变藐视的态度,一视同仁,用精诚关怀的友谊之手,去歌颂与爱护他们,因为他们与我们一样,今是大马的主人翁,创造国家财富的无名英雄!

华人契约劳工之结束

随着交通日益发达,海陆空的交通工具日新月异,使落后的国家逐渐改变蛮荒的面貌,因此,马来亚内陆所有的雇主已经很难阻止猪仔的逃亡了,而且其工作效率也不高,所以雇主感到经济上已经不合算,便渐渐放弃雇用猪仔当劳工了!

直到1877年,海峡殖民地政府在新加坡设立一个华民护卫司署,严厉检查华人劳工,猪仔贩卖事件才稍微受到限制,但并未根除。在1902年,又订立海峡殖民地移民新法律,扩大该署的权力,在移民局外也可以实行搜查。但此举还是弊病多端,直到1912年制订的劳工法令,才宣布全马的华人契约,劳工要在1914年6月30日全部废除。等到政府立法取缔契约劳工后,就由私人招募制度取而代之,由这种招募制度带到马来亚的“新客”,在本质上还是猪仔,但是有的已经和雇主建立了多一层卫谊关系,或免去中国人的剥削,由“客栈”取替了“猪仔馆”。

1929年世界发生不景气,马来亚也深受影响,失业人数大增,殖民政府乃在1930年实施殖民限制法令。1944年更立法严厉限制移民入口,这使到招募劳工制度不能立足,至此,猪仔制度便才算真正消灭云。

1 条评论:

草夫 说...

好兄弟,你左一个猪仔,右一个血泪,前一个唐山,后一个南洋,哪个大哥听了,心里极极不爽的啊!改日说你不够爽爽,不要跟你好,你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