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

投票时若没火箭标志可辨识,非常不公平

 网上摘取:

很 多朋友问我说,注册局和选委会不是早就宣布行动党可以使用火箭的标志上阵了吗,又何来这么多争论呢?问题不难理解,重点就是一切都只是“说”, 而不是白纸黑字。唯一的白纸黑字反而是宣布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违法的。每一位候选人要用火箭当竞选标志时,必须要有该党的授权书 (authorisation letter),而授权书必须要由该党的主席或秘书长签署才有效。

现在注册局已经白纸黑字说明行动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CEC)是无效的,想当然而,由CEC选出来的秘书长林冠英对他们而言也是依法无据的。那请问,他签的
授权书不就没有效力了吗?如果等到提名日时,选委会突然说不承认该授权书, 那所有行动党的候选人就马上不得竞选了,国阵政府马上不劳而获,这就是关键!!!

----------------------------------------文: Seow Veiken

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227404


林季:国阵,尤其是马华根本不懂也不会理解,那些已经习惯认火箭而没有火箭可以辨认是多不公平的事情。

国阵领导,根本就是在耍一场非常肮脏,卑鄙,无耻与不公平选举的小伎俩,如果今天选委会敢不接受,简直就让这些人非常庞大的人暴跳如雷,你可以想象他们选择火箭,支持行动党那么多年,这是非常大的课题。不容小视!!

国阵如果真有心,稳定,和谐;请务必让行动党与候选人在他们旗帜下竞选!

如果真披友党标志,请大家告诉大家,现在需要非常庞大的人力与嘴巴,分析为什么火箭不见了!!而且必须要首投族留意这细节,还有拜托大家告诉大家,散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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