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

我们若是追求真相,为什么不核实?

看见报章呈现一些被指是偏差的报道,问题是一五一十沿用是正确,还是把网址写上叫读者自行阅读是正确?抑或媒体经过核查追究后才应该把整理消化的文章,做比对,指出矛盾的地方,再一五一十的叙述是比较理想。

我想如果就匿名部落格指控强迫明福造假贪污案件。一些报章报道不理想,老实说翻看了许多报章的报道,发现都犯了难让读者消化的文字。

例如:匿名部落格指黄传好是承包商,实际上他是刘天球助理。无论如何描述都不应该属实,原文搬动抑或一些报章把假的和真的并列,我们还是很难就哪一篇文章是真?哪一篇文章是假的做出客观正确的判断。

读者好像囫囵吞枣。

在这件事件上,匿名部落格指黄传好是承包商,如果黄传好真是承包商,这无可厚非。问题是谁知道谁是黄传好?我们也从身分无法辨别,他是刘天球助理。

需要把所有文字仔细的看过消化过才读出一个究竟,有些痛苦。

再者,该报告写着的刘天球好像成为被质疑的该区的议员?再加上文章的帐目竟然涉及在308之前的帐目。黄传好那时候是不是刘天球助理是一个问题。

这些破绽百出的文章真的适宜原文刊登,我心头有很大的疑问,就像有人持有诽谤文章却摊开在阳光下。

我们若是追求真相,为什么不核实?

如果未经核实为什么不做一个框,之后特别注明是被质疑的部分。

做的不够完善,我想具有误导的作用,很多人目前仍搞不懂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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