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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7日星期六

马来西亚政党民众对回教国及断肢法的看法

聂阿兹:不要把断肢法视为刑事法律


(哥打巴鲁14日马新社讯)回教党长老拿督聂阿兹指出,断肢法不能够被视为刑事法律,因为这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道德界线。

他指出,各造早前作出各种阻止行动并不能作为不实施断肢法的理由,因为断肢法在古兰经和圣训内是一种刑事惩罚。

也是丹州大臣的聂阿兹强调,丹州将在适当的时候实施断肢法。

他表示,断肢法是指上苍拟定合法与非法行为的指南,以便人们能够谨守他们的道德观。

他今日在这里对记者说:“这种上苍的惩罚就是断肢法,断肢法是一个界线,人们不能够活在这界线之外。”

他披露,断肢法是上苍给以的惩罚,以便大家能够和谐相处。

有鉴于此,他透露,断肢法被视为一种刑事惩罚是错误的看法,因为断肢法较倾向于教导和教育人们不要做出一些超越他们道德观的事情。

http://mandarin.bernama.com/news.php?id=3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