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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4日星期日

让人火滚的自动执法系统


2012年9月16日星期日

我国“自动执法系统”执行不对!

对于即将实行的自动执法系统,其实并没有执行法律。
执行法律必须是监管与教育两者兼施!法律的根本不是叫你暗中偷拍,埋伏等着捉拿驾驶者,执法者必须光明磊落,在执行法律范畴,维护合理与透明度,因为法律订立的目的,不是叫你赚钱,而是防范。
既然是针对交通安全范畴,减少车祸必须让“自动执法系统”起警示作用,而不是为了取缔而取缔。
在设置拍摄车辆速度“自动执法系统”摄相机的路段,都设立告示牌,地点必须是针对车祸黑区,之中必须有人在前边执法,否则实行我国“自动执法系统”的用意完全不对!

2012年8月7日星期二

私人公司管理的自动执法系统,你认为会不偏差吗?


林季:他们说如此系统是比较公平的,但是我说如何确保这公司操纵公权力下,不揽权与滥权?至少交通部应该解释为什么這項自动执法系统(AES)的属于私人公給Ates和Beta Tegap公司負責電眼的操作和維修保養工作的?如果他们以赚钱为目的,是不是未来人民不满,政府接受,还要赔好几亿?維修保養无可厚非,但是警方无法負責電眼的操作,这就是问题所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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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与资料转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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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自动执法系统 8月12日正式開跑

政府採用外包的形式,把自動執法系統承包給Ates和Beta Tegap公司負責電眼的操作和維修保養工作。“承包公司的回酬來自於罰單的罰款,一張有效的罰單可獲得16令吉,其餘罰款則與政府按照公式分配。"

自动执法系统(AES)终于落实有期,交通部宣布在今年8月12日开始,将在国内全面投入使用,以对付超速驾驶及闯红灯的车辆。

早在数年前,交通部已经高调宣布,会以这项向高科技国看齐的检举系统取缔超速及闯红灯车主,并指高清摄录机及高科技侦测器,能侦测出超速、闯红灯等违规状况,甚至将司机的模样拍得一清二楚,教违例司机无所遁形。

自动执法系统(AES)的“有图为证”,肯定的将比执法人员暗中抄牌或躲在树下偷抄车牌的检举,更具说服力。自动执法系统一旦将违例者相片直接传送到中央系统,少了执法官员的参与,大大遏止贪污的机会,将人为的贪污行为减至最低,也无需交警劳师动众去检举,浪费人力物力,尤其是佳节期间的取缔行动,一切交由高科技仪器处理,也可降低欠缺证据的争议.

但是相關的執行這項自动执法系统(AES)的卻是私人公司, 而難免令人質疑這裡的許多問題.

現在,交通警察部門連開saman 都拿來是移營化了,人們不能不懷疑這是否又是一項朋黨的包賺大錢的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