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独立在线指,皇委会查反贪委查案手法,死因调查庭查赵明福死因。
问题却是出现死因单凭死因调查庭可以做到吗?
是依据警方调查的结果吗?如此下又有分别吗?又是猝死为方向吗?
如果对调查庭的裁决再不满,有可能再用委员会查他吗?
我不信警方除了警方办事的方向仍是猝死案件,关键是警方是架构在行政单位,本来回头调查反贪委会不妥。但反贪委查案如果真有弊端,我们只能看见一份类似报告书,然后又写着权限与职责关系,不用交代有关死因部分。
分开来处理不能还赵明福一个完整的结果。皇委会成立已经迟了,还是对于调查死因废武功的那种。
非常同意林吉祥的话,皇委会只是调查反贪污委员会的查案手法,远低于公众的期望,令人不满及无法接受。
就像蔡金星所想的,死因调查庭如何做到不被权限所限制,难做深入调查。
我感到有些吊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