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民主制度本来就需要议员拥有一定程度的独立判断能力。尤其是执政党的后座议员,他们除了支持政府施政之外,本来还肩负监督政府、纠正错误以及提出不同意见的职责。
如果一个议员为了确保下届继续获得提名,而选择对明显的问题保持沉默,甚至放弃监督职责,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符合选民对代议士的期待?这同样值得被质疑。
因此,问题并不一定出在议员提出异议本身。一个健康的民主制度,本来就应该容许异议存在。真正的问题在于,当政党政治逐渐凌驾于公共责任之上时,无论是盲目服从党意,还是完全背离当初获得授权的政治立场,都可能损害选民的利益。
换句话说,许多争议并非来自异议本身,而是来自政党政治先天存在的不完美。如何在政党纪律、议员良知与选民授权之间取得平衡,才是民主政治长期面对的真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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