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逻辑是非常浅白。
内阁,由首相组阁,向国会负责。
这是君主立宪下的模式。
当首相组阁,阁员也就是部长,必须向首相负责任,而首相的职责还是监督部长们的服务表现。
当,纳吉身为首相彻查自己担任财政部部长,管理的1MDB。这逻辑,就是没有人向首相负责。
身为首相的纳吉,如何叫财政部部长纳吉,当出现弊端,如何向自己负责任?
更严格说,这比委任自己人当部长更糟糕,一个如此自己身兼财政部部长,从何以谈中立或避开嫌疑呢?没有办法。
严格说,身为首相身兼任财政部部长,本身就是错误与失当的决策。
目前,纳吉要彻查财政部管理的1MDB,理应交给中立的第三方。连普通警察,在亲人出现涉及利益冲突,都必须停职或不准许插手调查,更何况身为首相去查兼任的财政部管理的1MDB属于公共利益的公司。
这是毫无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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