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

集会合法与否,不由政府或警察来判断

三权分立,立法,司法与行政。只有司法,也就是法院可以判断与定义任何触及法律字眼的合法与非法,其他单位不能与不适合做如此额外的诠释,否则是对三权分立的不尊重。


警方属于执法,并没有权判断与司法定义集会合法与否。另一个错误观点就是政府其实也属于执行管理部分,也不是法院,其实也无权与无从判断与司法定义集会合法与否。


三权分立之下,决定集会合法地位的是上一次带进司法程序的案件与判例。但,从警方与政府角度诠释了集会合法与否,严格说是三权分立下已经失衡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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