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5日星期四

纳吉彻查财政部管理的1MDB

一些逻辑是非常浅白。

内阁,由首相组阁,向国会负责。

这是君主立宪下的模式。

当首相组阁,阁员也就是部长,必须向首相负责任,而首相的职责还是监督部长们的服务表现。

当,纳吉身为首相彻查自己担任财政部部长,管理的1MDB。这逻辑,就是没有人向首相负责。

身为首相的纳吉,如何叫财政部部长纳吉,当出现弊端,如何向自己负责任?

更严格说,这比委任自己人当部长更糟糕,一个如此自己身兼财政部部长,从何以谈中立或避开嫌疑呢?没有办法。

严格说,身为首相身兼任财政部部长,本身就是错误与失当的决策。

目前,纳吉要彻查财政部管理的1MDB,理应交给中立的第三方。连普通警察,在亲人出现涉及利益冲突,都必须停职或不准许插手调查,更何况身为首相去查兼任的财政部管理的1MDB属于公共利益的公司。

这是毫无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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