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9日星期日

公共自由

一种自由未被强调叫“公共自由”。我们倡导个人自由的版块,却没有给予人与人在联系与公共空间建立必须存在的对等。

没有如此思维能力的人是残留私己,不力求人可以活出更大的集体自由意识,透过捍卫如此的群体,给予推翻不合理制度。

懦弱让人变成缺乏自我,容易被人奴化鞭策与顺从,长期维系在一个非对等的要求,人格被扼杀,尊严被践踏,就不容易恢复人捍卫自己主权与合理地位的位置。

相对而言,每个人必须清楚自己底线,而不容易被人侵犯属于自己合理位置的正当位置,进而找到完整人格,体现思维能力的完整,才会进而捍卫身为人,与集体身为人的群体利益,在人与人建设架构更文明的公共利益所在,去思索经由扩大互惠,达到联合的体系。

人非生而平等,却必须依据能力给予他人扶助,而非欺压,理当建立共营达到需求扩大,利益加倍,而非索取与占据他人好处,捞取他人在不对等下,剥削合理与公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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